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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帖

  由商家擅自发行的私帖,俗称商帖。由于商帖只能在本商号影响所及的 范围内流通,所以也有叫街帖、屯帖的。
    1858年(清咸丰八年),中英《天津条约》开牛庄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口岸设在 营口)。随着东北地区的开发和农商百业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就更加迫切。而市上现洋, 不仅未见增加,反因国际银价暴涨而被大量熔化输出。加上从河北、山东来东北谋生的劳力 ,冬去春来,每年都要携带相当数量现洋回籍,以致市上流通的货币量越来越少,无法满足 新开发地区的市场需要。于是私帖的发行,日益增多。举凡杂货铺、油坊、当铺、粮栈、烧 锅等等,店不分大小,只要在当地稍有信用,都任意发行。收买粮食、支付工资等都可使用 私帖。私帖在乡、街、市间成为交易的媒介。
    商帖开始发行时,大多以吊为本位。它的制造方法和式样是:用牛角或枣木精工雕刻成 版,用蓝色印在纵幅倍于横幅的优质绵纸上,边栏四周刻以蝇头小楷“千字文”或“百家姓 ”,横额刻商铺字号,左竖行刻钱帖号数,以“千字文”开头,如天字几号、地字几号等等 ,右竖行刻以国家纪元,中间为“凭帖取钱”4字,在4字下面用墨笔草书制钱吊数,山一吊 至数十吊乃至百吊不等。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官银号发行小银元票和铜元票后,一些城镇、村屯又 出现以小银元、铜元为单位的私帖,并仿照广信公司和黑龙江官银号所出票帖式样,由木版 印刷发展为套色石印。当时如克山县东升石印局、拜泉县大同山房石印局、滨江石印局等, 都承印此项商帖。
    商帖在流通初期,多半冬发春收,随粮食买卖节令伸缩。但时间一久,一些并无实际资 本的市侩、商人,虚张声势,开店设铺,靠发商帖吸收财货坑害人民。克山镇奸商李荫棠, 在镇街租得柴某房屋、家具等项,开设福升泉烧锅。由于没有实际资本,靠私出凭帖购买粮 食等项,欺骗乡民。并连年印刷,充斥镇街。镇上其他商家相互清欠及销售货款中,多有该 烧锅所出凭帖。而持向兑换,常藉词搪塞,甚至蛮不讲理,居心抗赖。当地商会会长是其同 伙,镇官又因受其运动多方袒护。连县署亦不追究。众商受累,有冤莫诉。(黑龙江档案馆 档案:62全宗3目2509卷)
    商帖在黑龙江地区前后持续达178年之久。
    据《黑龙江志稿》记载:清乾隆初年、以银贵质重,难于剖析,而制钱又缺,遂藉纸帖 为交易。自后,烧锅有帖,当铺有帖,小本商户亦往往有帖。至光绪中叶,实为商帖称雄时 代。
    1907年5月,据呼兰知府李鸿桂调查,当地商户永和福、万源店、兴隆合、永源裕、恒泰 号等40余户,前后所出商帖竟达小洋21.7万余元。另据海伦县1907年9月调查,当时该县尚 有福顺兴、隆盛永、德裕昌、祥发东、同兴厚等26家商铺发行的189586吊商帖未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