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吉奉票
一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货币
清末至民国初期,哈尔滨、双城、宾县、延寿、阿城、五常、依兰、勃利、桦川、方正
、同江、富锦、抚远、密山、苇河、宝清、虎林、宁安、饶河、东宁、穆棱等市、县均属吉
林省管辖,行使吉林省各行号发行的货币。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先后发行的纸币有“永衡官帖”(见图1-4-9)、“吉铜元票”、“
吉小洋票”、“吉哈大洋票”和“吉现大洋票”等多种。其中永衡官帖流通时间最长,发行
量最多。该帖在1900年发行时为兑换货币,官定每吊兑制钱500文。1908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
改吉帖木模为石版印刷,并增印十吊、五十吊、一百吊大帖3种。此后,由于发行日滥,现钱
准备不足,废除全额兑换制,并取消每吊合500文官定价格,改为按时价兑现二成,以铜元给
付(当时每吊市值铜元40枚,以二成付现,即每吉帖1吊可兑换铜元8枚)。因东三省铜元价
格低于关内,钱商利用关内外铜元差价,偷运关内获取余利,致市面流通的铜元日渐减少。
到1911年连按时价兑现二成铜元的规定也被取消。
永衡官帖的币值与黑龙江广信公司官帖相比,其平均市价比广信公司要高,一般每江帖
2吊兑吉帖1吊。1932年伪满中央银行清理旧币时,规定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官帖,每500吊换伪
满币1元。而黑龙江广信公司官帖,需1680吊方可兑换伪满币1元。
永衡官银钱号发行的吉铜元票、吉小洋票等纸币,流通时间都比永衡官帖要短,其发行
经过与江省情况相似。
(见附图)
二 东三省官银号货币
东三省官银号经1909年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在原奉天官银号的基础上改建后,先后发行过
“银两票”、“小银元票”、“铜元票”、“奉票”和“哈大洋票”多种(见图1-4-10)
。
奉银两票流通的时间不长,到1917年已基本绝迹。
奉小银元票是1906年由于市上小银元不敷需用而开始发行的。接着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兴业银行、殖边银行和黑龙江官银号等,相继在奉取得发行权,历时十余年,曾成为东三
省金融中的主要通货。面值有: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十角、五十角和百角7种。奉小银
元票经日人煽动挤兑风潮后,以一二大洋(以大洋为本位,每大洋1元值小银元12角,故称一
二大洋券)汇兑券陆续收回。
奉铜元票由东三省官银号附设的公济平市钱号于1919年开始发行。有:十枚、二十枚、
五十枚、一百枚4种。以铜元票10枚作小银元1角使用。当时商民交易,多以小银元为计算单
位,所以铜元票是作为辅币来行使的。
奉票,是由小银元票蜕变而来的。1916年末,奉天六行号(中国、交通、兴业、殖边和
奉、黑官银号)有整理币制之议,决定发行一二大洋券以收兑小银元票。1917年,东三省官
银号吸取昔日小银元票挤兑的教训,决定发行一种汇兑券,与一二大洋券同一本位,同一效
用。由于这种汇兑券可按市价作汇上海规银,故流通很广。1924年兴业银行、东三省银行并
入东三省官银号,再次整顿币制,确定以东三省官银号及中、交两行的大洋汇兑券为奉省主
币,公济平市钱号的铜元票为辅币,凡以前各行发行的大洋票、小银元票悉数收回。俗称的
“奉票”,就是指的大洋汇兑券。
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大洋汇兑券分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后2种大票为1
929年春发行)5种。大洋汇兑券的发行额,据南满铁路株式会社调查课资料记载,1919年末
为1300万元,1928年为25亿元。汇兑券币值,自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后,因军费开支浩大
,发行日滥而猛跌。1925年末,现大洋1元兑大洋汇兑券2.30元;1928年末平均要28.57元
。1929年3月,东三省官银号发行五十元、一百元大面额大洋汇兑券后,现大洋兑换价又从当
月1日的32元汇兑券,竟涨到同年6月24日的72元。
(见附图)
东三省官银号货币流入黑龙江的,主要是大洋汇兑券和哈大洋票。其他票币虽然偶有流
入,但均未形成主要货币。东三省官银号发行的大洋汇兑券之所以能在黑龙江流通,主要是
由于可按市价作汇上海规银。又因黑龙江的对外汇兑,主要集中于哈尔滨,所以奉票(奉大
洋汇兑券)流入哈尔滨约有百万元之多。再奉票币值时高时低,商人都把它作为投机对象,
这也是奉票流入黑龙江省的原因之一。
1932年7月起,伪满中央银行根据伪财政部规定的《新旧货币兑换率》,以奉大洋汇兑券
50元合伪满币1元的比价限期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