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用手票
日俄战争时期(1904年2月至1905年9月),日本政府为把战争军费强加到作战地区的中
国人民身上,发行一种不兑换纸币,称“军用手票”(见图1-5-1)。面额有十钱、二十钱
、五十钱、一元、五元、十元6种。凭借日本军队势力,在中国东北境内强行流通。日俄战争
结束后,日本政府命令大连横滨正金银行发行银钞予以收回。
日本军用手票的发行额,1904年底为5960余万日元;1905年4月为8977余万日元;此后续
有增加,据估计为15000万日元,最高额曾达到19000万日元。
大连横滨正金银行遵照日本政府回收日本军用手票旨意,截至1907年8月,共收回14841
万日元,其后继续回收。到1918年末,未收回军用手票为73余万日元。(《东省经济月刊》
民国17年10月15日第4卷第10号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