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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银钞

  1902年,在华日本横滨正金银行牛庄分行(正金牛庄分行于1889年开设。1904年2月日俄 战争爆发,该行撤退。同年8月,日本占领大连,正金银行即在大连设立办事处,翌年改为分 行。)就发行以日本银元为本位的银元票,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百元4种(见图1-5- 2),俗称“正金钞票”。
    1906年,日本政府授权大连横滨正金银行为收回日俄战争时日军在华发行的军用手票, 再次发行以日本旧银元(每元含银24.2604克)为本位的银行券。据1905年8月2日,日本国 会第22次军用手票议事录记载:“政府在满洲发行的军用手票,其流通额为数颇巨,如何处 理,实乃将来最重要的经营事项之一。如果处理得当,不仅能成为在满洲树立货币制度之开 端,且又利于扩大贸易,并能永远而确实地培植帝国的权益。故政府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横 滨正金银行已在满清中国设有分行,且在满洲也设有分行及营业处,如利用该行信用,承担 整理军票之责,既极容易也最有利。该行务须注意防止现在军票之流通范围及其势力地盘有 所丧失,逐渐地由该行发行纸币,收回军票,占领流通领域。本来军用手票是因战事行动而 发行的,是依仗军队势力才得以流通。因之,战事结束以后,军队回国,军用手票之流通, 自然要发生种种障碍,但立即将它换成属于商业性质的银行钞票又实属至难。有鉴于此,在 军队尚未归国前,应立即命令横滨正金银行进行各种准备,悄悄地变军票为金钞票,要讲究 技巧,巧妙地进行,使满清中国官民永远在事实上不得不承认正金纸币之流通,其他各国亦 无提出异议之余地。这样,横滨正金银行分行将成为实际上的满洲中央银行。”
    正金钞票乘沙俄羌帖掉价之时,从东北南半部压向北半部,大量流入黑龙江地区。到19 19年下半年,羌帖变成废纸的同时,日本金票、银票在黑龙江地区流通达到高峰。
    正金银钞,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一百元4种,此外尚有十钱、二十钱、五十钱小额 券。发行初期,可随时兑换银元或银两。后来,由于日本对东三省贸易经常处于输入超过输 出的债务者地位,当地分行难以取得银货作为兑现准备;而日本对中国关内各省贸易,则因 出口大于进口,经常处于债权国的地位,以致正金银行在上海的现金准备相当充裕,于是在 东三省凡持该行钞票要求付现的,一概汇作上海规银。这样,正金银钞实质上成了汇兑券, 每日由正金银行挂牌,规定汇沪行市。汇价变动的规律一般为每当秋冬东北粮食上市,关内 资金北流,银钞价格上升,规银下跌;反之,春夏两季,南方丝茶出口转旺,东三省资金大 量南下,上海规银上涨,银钞价格回跌。再当日本对中国南方贸易处于出超地位时,正金存 沪规银增多,则由关外汇沪汇水(汇水系指银行向汇款人收取的一种费用。旧中国,银行收取 汇费多按汇出、汇入两地银根松紧变化而规定不同的比率。汇入地银根紧、汇出地银根松, 比率就升高;反之,比率下降。)下降;反之汇水就升高。
    
    “九一八”事变后,横滨正金银行利用军队势力,以银钞囤购黑龙江特产物资,1933年 货币发行额由事变前的500余万元,竟猛增到1400万元。
    1932年7月,伪满中央银行成立后,继续保持了银钞的流通地位。直到1935年11月4日, 日本和伪满政府共同声明统一伪满洲国币制时,银钞才停止发行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