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俄商银行
沙俄时代,黑龙江地区除设有中、俄、法合资兴办的华俄道胜银行外,俄国侨民资本兴
办的银行还有多家。其中,营业额较大的有哈尔滨第一借款公司、哈尔滨第二借款公司和房
产银行3家。
哈尔滨第一借款公司设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哈尔滨俄国侨民公会组织的一家
股份制金融公司。行址在埠头区石头道街(现道里区西十二道街)。哈尔滨第二借款公司设
于1910年(宣统二年),也是哈尔滨俄国侨民公会组织的一家股份制金融公司。行址在埠头
区中国大街(现道里区中央大街)。1918年(民国7年),因经营管理不当以及羌帖跌价蒙受
损失,导致两家借款公司倒闭停业。第一借款公司作价百万卢布转让给华俄道胜银行,变为
道胜银行埠头区石头道街分行。第二借款公司易主接办,更名“远东借款银行”,于1922年
6月正式开业,资本哈大洋80万元。房产银行是1913年由俄侨成立的,资本哈大洋5万元,以
后并入房产业主公会银行。
十月革命后,不少沙俄时期的达官贵人逃到哈尔滨。当时哈尔滨居住的19.5万外侨中,
俄国人(包括犹太人)有15.5万人。他们除投资兴办中小工商企业外,尚投资开设一些小型
银行。其中,存在时间较长而又比较典型的有房产业主公会银行、犹太国民银行和环城银行
。
房产业主公会银行成立于1921年,是以房产所有者为会员合资兴办的金融组织。资本金
与会员数都不固定。1933年,资本金34.26万元(伪满币),会员709名;1934年,资本金减
少到24.71万元(伪满币),会员减少到576名。该行历年经营也经历了一个马鞍形的发展变
化。1926年资产总额35万元(哈大洋),1931年资产总额最高峰达到377万元(哈大洋)。以
后逐年下降,1933年资产总额降至253万元(伪满币),1934年继续下降到172万元(伪满币
),1934年纯益也由1933年的3万余元(伪满币)降至3000余元(伪满币)。最后于1936年倒
闭。
犹太国民银行也是由会员集资的银行,成立于1923年。初建时会员420名,1934年,会员
达到1814人。其中:工商业者734人,占会员总额的41%;手艺人389人,占21%;工商机关职
员336人,占19%;房产所有者180人,占10%;自由职业者175人,占9%。该行最初集资哈大洋
5812元,1924年再次增资,实缴2.09万元。1934年,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10万元(伪
满币,下同),共2000股,每股50元,但实收资金为7.536万元。1938年12月,伪满政府颁
布《新银行法》,规定哈尔滨、长春、沈阳设立的银行,资本金至少为100万元。当时,犹太
国民银行额定资本金伪满币100万元,实收32.5万元。1946年,哈尔滨光复后,该行继续营
业。
1950年11月9日,根据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外商业银行重新办理登记时,由哈尔滨市人民
政府发给新的营业许可。1959年7月16日,该行因无力继续经营,申请关闭。经黑龙江省人民
委员会决定犹太银行原址由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开办外侨储蓄所。债权债务由该行自理。
器具设备折合人民币353.403万元,由哈尔滨市人民银行按规定支付定息。
环城银行成立于1930年,行址在原马家沟义州街99号,负责人札林,资本金哈大洋3万元
,另有该行会员缴会费2.7142万元,视同资本,共计为哈大洋5.7142万元。环城银行名为
银行,实为银行会员间的互助组织,它不办理汇兑、票据贴现等一般银行业务,只办理存、
放款,而且放款对象主要是会员,同时以放款额的1/10充作会费缴纳,作为放款抵押品以外
的另一种保证形式。会员借款偿清后,还可索回会费,放弃会员资格。1933年,该行有会员
307人。1934年,伪满《银行法》公布后,登记资本伪满币10万元,但实缴资本仍为5万元。
当年会员增加为538人,纯益5373元(伪满币,下同)。1939年,该行业务呈现萎缩,纯益2
807元。1942年3月,并入滨江实业银行。
此外,俄商银行还有远东犹太银行,1922年成立,1936年关闭;哈尔滨协和银行,1934
年成立,资本金10万元,1939年纯益5043元,1942年并入犹太国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