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外商保险公司
一 俄国保险业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第一家俄商莫斯科火灾保险公司进入黑龙江境内,至1920年
(民国9年)先后有露西亚火灾保险公司、露西亚第一火灾保险公司、俄罗斯第一火灾保险公
司共4家俄商保险公司在哈尔滨营业。其中,露西亚火灾保险公司承揽了大部分俄侨财产和铁
路运输保险业务。
中东铁路货物保险比照金卢布向货主结算,每千元保额收保费65戈比。1935年3月,苏联
将中东铁路北满段经营权让给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苏联在哈尔滨及中东路的保险业务随
之交由日本经营。
1945年,日本投降后,苏联驻哈领事馆接管德国保险商人在哈尔滨的阿良士保险公司。
该公司在1949年7月以前,在苏联领事馆的监督管理下营业,由领事馆工作人员姚飞(译音)
负责。年收入保费约3000至4000万元(东北币),全部归苏联使馆。1949年7月,阿良士保险
公司停止营业。至此,苏联在黑龙江境内的保险全部结束。
二 欧美国家保险业
1908年,英国桑来生命保险公司和亚脱拉、脑生两家财产火灾保险公司在哈尔滨新城大
街(今尚志大街)的满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生命和财产火灾保险。至1919年,先后有桑来生
命保险公司、亚脱拉火险公司、脑生火险公司、皇家保险公司、由仁保险公司、皇家交换保
险公司、灵芝保险公司、香港水火保险公司、广东保险公司、益兴保险公司、公裕太阳公司
、商业联合保险公司、南洋保险公司共13家英国保险公司在哈尔滨营业。上述保险公司在哈
尔滨通过代理店经营火灾保险、海上保险和运输保险,并招聘中国买办或经纪人承揽业务。
这些买办或经纪人负责缴收保费(保费一次性交付),保险公司或代理店对保险对象进行调
查,避免经纪人营私舞弊。英商保险公司和代理店数量虽多,但保费收入却次于沙俄保险机
构。
1919至1931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瑞士、丹麦等国保险商人纷纷进入
哈尔滨。1931年在哈尔滨营业的保险公司达68家。其中,英国28家、美国26家。此时,欧美
国家保险商逐渐取代沙俄,控制了黑龙江土特产输出和工业品输入保险业务。这些公司在竞
争中形成若干保险集团,称“保险商会”。保险商会直接对外营业,或共同委托同一代理店
代理业务。在同一代理店办理代理业务的公司之间,订有分保协约。保额过大时,由同一商
会的各分公司分保。进出口货物的东道国有承保优先权,超过规定数目部分,方可在同一代
理店的别国公司分保。1931年以前在哈尔滨的保险商会、会社有英国的巴达菲尔·史瓦依商
会(又称太古洋行)、孔曼西有限公司、哈瓦特·福特商会、拉以脱商会、马德生商会、国
际保险事务所、白路戈音商会、满洲股份公司、白理诺商会、奈维尔商会;美国的万国保险
会社联合、美国保险会社联合;荷兰的荷斯坦商会、克里孟商会;德国的佛涅克及穷斯忒商
会和丹麦的伊百顺商会。
1931年日军入侵东北后,欧美国家在黑龙江境内的一部分保险代理店相继关闭。到1936
年,仅剩11家代理店代理38家公司营业。38家公司,包括英国24家,美国6家,德国3家,瑞
典2家,意大利、法国、荷兰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