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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伪满洲中央银行

  1932年6月16日,伪满洲国政府把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省官银号及 边业银行(简称四行号)吞并,并以“四行号”为基础,成立伪满洲中央银行。黑龙江境内 “四行号”的总、分号被合并改组后,称“满洲中央银行××支行”,于同年7月1日一律开 业。
    伪满洲中央银行当时在黑龙江地区设立的机构,分行有哈尔滨(见图2-2-1)、齐齐哈 尔2个;支行有昂昂溪(今龙江县)、泰来、林甸、讷河、拉哈(今讷河县拉哈镇)、北安、 拜泉、克山、泰安(今依安县)、明水、嫩江、绥化、兴农(今绥棱县)、庆城(今庆安县 )、海伦、望奎、道外(今哈尔滨道外区)、双城、五常、一面坡、宾州(今宾县)、巴彦 、木兰、呼兰、青冈、甜草岗(今肇东县)、安达、兰西、牡丹江、宁安、东宁、东安(今 密山县)、林口、勃利、佳木斯、汤原、依兰、通河、富锦、黑河等40个;办事处有绥阳、 穆棱、宝清、虎林、鸡西、孙吴6个。哈尔滨分行、北安支行、牡丹江支行、东宁支行、东安 支行、佳木斯支行和孙吴办事处等7个行为日本银行代理店,代理日本政府国库事务。
    伪满中央银行在其存在的14年内,机构设置曾调整过多次。1934年成立伪满兴农金库时 ,又交出县一级支行22处。到伪满覆灭前夕,在今黑龙江境内,有龙江等6省(1934年10月11 日,伪满政府公布《地方行政改革制度》,同年12月1日开始实行新省制,把东北地区分割为 14个省,其中在今黑龙江省境的有龙江、滨江、三江、黑河4个省。1937年7月1日,增设通化 (今吉林省境内)、牡丹江两个省。1939年6月1日从牡丹江、三江、滨江、龙江4省中划出一 些县设立北安、东安两个省。1943年10月1日,日本关东军为使边境的军事管辖区和省的行政 管辖区一致起来,将牡丹江、东安和间岛省(今吉林省境内)合并设立东满省。至此,在今 黑龙江省境内,计有:龙江、滨江、三江、黑河、北安和东满6个省。)的伪满中央银行机构 22个。即:龙江省有齐齐哈尔、昂昂溪支店;滨江省的哈尔滨、一面坡支店;三江省的佳木 斯、富锦支店、黑龙江省的黑河、嫩江支店和孙吴出张所;东满省的牡丹江、宁安、东安、 林口、勃利支店和绥阳、穆棱、宝清、虎林、鸡宁出张所;以及北安省的北安、绥化支店。
    伪满中央银行根据伪满政府颁布的《货币法》规定,以伪满币统一收缴原市上流通的“ 四行号”货币,并有意压低兑价,强制规定伪满币1元兑换:
    大洋票 东三省官银号 1元
    边业银行 1元
    四行号发行准备库 1元
    奉票 东三省官银号汇兑券 50元
    公济平市钱号铜元券 60元
    哈大洋票 东三省官银号 1.25元
    吉林永衡官银钱号 1.25元
    黑龙江官银号 1.25元
    边业银行 1.25元
    吉票 吉林官帖 500吊
    吉林大洋票 1.30元
    吉林小洋票 50元
    江票 黑龙江官帖 1680吊
    江大洋票 1.40元
    四厘债券 14元
    中国、交通两行发行的哈大洋票,开始时伪满中央银行责令两行按“四行号”哈大洋票 同样兑换率自行每年收回1/5。后来,伪满中央银行为急于统一币制,直接插手回收,到19 37年6月,基本收缴完毕。
    朝鲜银行金票和正金银行银票,开始时伪满中央银行未触动,直到1935年11月,日本政 府和伪满政府发表声明强调统一币制,才停止流通。
    伪满中央银行除办理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特别存款、通知存款外,还强制开展“国民 储蓄运动”,并根据《国民储蓄会法》把储蓄定为国民义务。强制储蓄名目繁多,有“出卖 不动产储蓄”、“小学生储蓄”、“鸦片瘾者储蓄”,等等。看电影、下饭馆以及买烟、酒 等消费品也搭配储蓄票。机关、企业职工按工资收入比例直接从工资中扣储。伪满中央银行 放款,主要贷给政府指定的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借给伪满兴业银行、兴农金库和横滨正金 银行。黑龙江地区各伪满中央银行放款,执行同一方针。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中央银行业务以吸收存款为重点。1943年4月,把 存款行按存放款总额划分为3类。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存、放款总额均在500 万元(伪满币)以上,被列为甲类行;黑河、北安、克山、海伦、绥化、东安、富锦的存、 放款总额为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被列为乙类行;其余昂昂溪、一面坡、嫩江、孙吴、 宁安、东宁、林口、勃利、绥阳、穆棱、宝清、虎林、鸡宁等地,存、放款总额都不足200万 元,列为丙类行。
    甲类行的最高存款利率,普通往来存款日息为万分之零点二,特别往来存款日息万分之 零点六、定期存款年息3.8%;乙、丙两类银行的上述3种存款分别为日息万分之零点二、零 点六和年息4%,放款利率则无地域之别,一律定为每百元日息万分之一点二至万分之三点五 。
    1945年8月,伪满中央银行随着伪满洲国的覆灭,自行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