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兴起的银行储蓄、储蓄会和邮政储金,主要在城镇办理,农村很少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农村伪政权于1933年开始,试办金融“合作”组织,除吸收社
员股金外,还办理存款。
伪满洲国傀儡政权为适应日本侵略战争的需要,1939年起强制开展“国民储蓄运动”,
从城镇扩展到农村。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由伪满兴农合作社扣留价款的15%强制“储蓄”。土
地买卖须将售价的一半“储蓄”。这些“储蓄”均规定3年内不准动支,强行搜刮民财。
黑龙江地区解放初期,农村在土地改革后,生产刚恢复,收入水平低,银行机构少,未
及开展储蓄业务。直到1950年试办信用部后,始开办“实物存款”。实物存款以易于出卖的
牲畜或粮食为限,存入时将实物折成现金,实物由供销社收购或由信用部以贷款方式折现贷
出,支取时付给现金。这种存实折现取现的存款方式,是当时信用部(社)开展储蓄存款的
主要方式。同时,开展农民现金定期和活期存款。因人民储蓄事业刚刚开展,宣传不广泛,
并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农民情愿存物不存钱,信用部(社)吸收存款不多。
东北人民政府1950年12月关于开展储蓄工作的指示下达后,黑龙江地区东北银行于1951
年起在农村开展“定期有奖储蓄”。由于政策交代不清,宣传简单化,存在单纯任务观点,
有的地方将开展储蓄任务数交给区、村,要求其保证完成,出现强迫摊派现象。诸如按地亩
或人口、产粮、劳动力摊派,开村民大会“落实”储蓄,不报名不散会等情况均有发生,在
群众中影响很坏。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银行发现后,均迅即通报纠正,并在“三反”运动
中当作官僚主义重点问题之一进行检查。
1952年8月,为贯彻东北人民政府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存款的指示,供销合作社与
银行紧密配合,开展信用合作部(社)储蓄存款。
为配合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增加货币回笼,黑龙江地区银行、信用社于1953年11月
起,开展“优待售粮储蓄”。优待售粮储蓄为定期定额式,分为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
月、5个月和6个月6个限期。存单票面额分一万元(旧人民币,下同),五万元、十万元、五
十万元4种。不记名、不挂失。利率较定期储蓄高,以示优待。通过广泛宣传,开展流动服务
,当年,农户储蓄存款达103亿元。到1957年末,发展到1013万元(新人民币,下同),按同
币种计算,比1953年增加8.8倍。平均每一农村人口存款1.07元。.
“大跃进”运动开始后,随着国家向农村投资增加,农民收入增多,1958年末农户储蓄
存款达7058万元,比上年增长近6倍。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指示,为帮助农民逐步改善居住条件,于1959年在农村试办“农民
房屋建设储蓄”。这种储蓄是专项用途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储户自已定计划,按期存入,
不能中途提取,按约定期限达到原定计划时,可全部取出,用于建房。建房时国家适当帮助
解决急需建筑材料。为摸索经验,省人民银行组织人力深入依兰县达连河人民公社、绥化县
津河人民公社、克山县古城人民公社进行试点。但因当时农村经济条件并没达到普遍建新房
的水平,再加上紧接着发生自然灾害,吸收储蓄存款不多,“农民房屋建设储蓄”在全省没
有开展起来。当年末,农户储蓄存款达12708万元,出现高峰。
1960至1962年,国民经济3年困难时期,物价不稳定,主副食品严重不足,存款大幅度下
降。1962年末,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为1465万元,比1959年下降88.5%。
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后,信用社业务得到恢复。为方便农民存取,信用社举办“定活两
便储蓄”,在生产大队建立信用站,普及服务网点,农户储蓄存款逐年增加。至1965年上升
到2814万元,平均每一乡村人口存款为4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下,开展业务被批判为
“业务挂帅”,储蓄利息被说成是“剥削”,并受信用社体制变动和储蓄存款利率偏低的影
响,信用社储蓄业务停滞不前,存款下降。1969年,全省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下降到2419万元
,平均每一乡村人口存款仅1.44元。此后,农户储蓄存款升降不稳定。直至1973年,才有新
的回升。当年,全省农户储蓄余额9681万元,比1972年增长近一倍。至1977年末,全省农户
储蓄余额达14660万元,平均每一乡村人口储蓄6.90元。
1978年以后,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农村商品生产有新的
发展,农民收入普遍增加,为开展农民储蓄创造了有利条件。信用社为筹集更多资金支持生
产发展,增加储蓄网点,建立信用分社,整顿信用站,加强宣传,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
存取,并适应农民收支不同情况和不同需要,开拓新的储源,开办“有奖储蓄”、“存贷结
合专项储蓄”、“购买口粮专项储蓄”、“零存整取小额储蓄”。1983年起,信用社管理体
制实行改革,经营自主权扩大,多存可以多贷,信用社组织存款的积极性进一步调动起来,
储蓄存款稳定增长。当年,全省农民储蓄达75465万元。但仍赶不上全国其他省的增长速度,
储蓄额在全国的位次由1979年的第10位下降到第17位。为迅速改变这种状况,省农业银行组
织工作组赴辽宁、山东两省考查,找出黑龙江省农民储蓄增长速度慢、稳定性差的差距,主
要在于农村储蓄存款工作开展不均衡、网点不普及、存款种类少、工作方法单一。在学习辽
宁、山东两省经验的基础上,省农业银行于1984年初,向各地、市、县农业银行提出《进一
步开展农村储蓄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全省开展农民储蓄竞赛。以不同类型的地、市行,全
省划分3个赛区。站与站、社与社、县与县及地、市行之间开展竞赛评比。一季一评比,半年
初评,年末总评。对优胜者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总结推广牡丹江市农业银行《
农村储蓄长年稳定,大面积增长》、伊春市农业银行《增加储蓄种类,存款4年增长11倍》等
典型经验。在这些工作的推动下,经全省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干部的努力,1984年,全省农民
储蓄纯增28504万元,比上年增长37.8%。到1985年末,全省农民储蓄存款达127498万元,占
信用社各项存款146361万元的87.1%。其中定期储蓄占63.3%,在定期储蓄中3、5、8年期的
长期大额储蓄占38%,储蓄的稳定性增强。全省农民每人平均储蓄92.25元,比1977年增加1
2.3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