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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营工业贷款

  1920至1948年,黑龙江地区的工业贷款,主要对官办的官运局、林业局、电灯公司、造 币厂、工矿企业、外商企业和合资企业的资金需要,发放保证、抵押性质的短期周转贷款。 伪满兴业银行设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东安(现密山)、黑河、北安、富 锦等地的分支机构,1943年对开户的工矿企业贷款达1.3亿元(伪满币)。
    黑龙江地区解放后,为迅速恢复经济,稳定金融物价,由总会计局负责全东北地区(包 括黑龙江地区)的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工作。集中掌握东北一级工业、贸易、铁道、农林 、邮电部所属企业的原料、产品和资金的平衡与调拨。到1949年底,黑龙江地区大部分工、 矿已正式生产。当年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5.3%。企业间购销业务初步活跃起来之后 ,不论老企业还是新建、改建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大,由总会计局一家统管统分统供资 金的办法很快便不能适应客观需要。
    1950年1月10日,执行东北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企业之间一切交易均按计划合同进行, 不准发生赊欠和预付货款。企业的长期投资由财政拨款,短期周转资金由银行贷款。黑龙江 地区东北银行的分支机构始向国营工业企业发放短期周转贷款(称“流动资金贷款”)。从 此,银行开始担负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工作。按企业完成生产计划必需的最低流动资金核 定流动资金的综合定额,即总额。1953年6月核定储备、生产、成品、递延费用、定额负债等 分项定额。9月贯彻《流动资金暂行管理条例》,资金周转率为考核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工作的 基本准绳。同时,东北银行黑龙江地区的分支机构对国营工业企业贷款实行:定额资金减国 拨流动资金和定额负债计划数之差额为贷款第一指标,数额不变,不限用途,不定归还期限 ;临时性、季节性需要的资金为贷款的第二指标,专款专用,定期归还;超定额之储备及积 压所占资金为贷款的第三指标,按处理进度偿还(贷款简称“三部指标”)。贷款每月25日 按积数计收利息,逾期贷款按借款契约对超期部分从超期之日起,按原定贷款利率增收延期 利息50%。对发出商品的资金占用发放结算贷款。此间,国营工业贷款余额每年平均增长35. 8%。这些贷款不仅解决了695户厂、矿恢复生产的资金需要,还解决了200多个新建、改建企 业流动资金的需要。使工业产值占工农业产值的比重上升到40%。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松江、黑龙江两省境内,有东安机械厂、伟建机械厂、 富拉尔基热电厂、鹤岗东山竖井、双鸭山洗煤厂等22项重点建设项目,投产后,流动资金需 要大量增加。同期地方国营工业也有相应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加强资金管 理,发挥银行的监督作用,省人民银行组织地、市、县行对184个工厂、矿山、森工局的资金 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企业流动资金定额核定的普遍偏高,随即重新核定了这些企业流动资金 的定额,核减企业流动资金定额7335万元,占原定额的25.2%。
    1957年,全省国营工业贷款余额达24836万元,比1952年增长106.23%,占全省贷款总额 的17.7%。对钢铁、冶炼、机械、木材、水泥、煤炭等重工业的资金需要采取优先满足供应 的方针。到1957年末,全省重工业贷款占全部工业贷款的70%,比1952年上升1.6倍。同年, 对全省企业物资储备进行清查,挖掘资金潜力。据齐齐哈尔市统计,1957年挖掘出积压物资 钢材、原木、水泥、煤炭和各种机械产品的资金潜力,达2809万元。随着信贷、结算制度的 建立和统一,银行对全省企业间以前年度的往来拖欠,预收预付等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共 清理出1.4亿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国营工业产值资金率为30元。
    1958年“大跃进”中,企业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银行也“大破大立”改革规章制 度,使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建立起来的信贷制度,大部被破除,只讲服务不讲监督 ,银行的监督作用受到削弱。当时的政治口号是“以钢为纲”,为确保钢铁元帅升帐,提出 :“生产什么支持什么,需要多少贷多少,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贷”的口号。贷款管理权 下放,贷款直线上升。1960年,全省国营工业贷款,猛增到30.52亿元,比1957年增长12. 2倍。3年“大跃进”造成信贷资金管理失控,结算制度被破坏,加之重工业比重不断增加, 信贷资金周转缓慢。1961年6月,对全省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再次清产核资。压缩不合理资金 占用,哈尔滨市人民银行对贷款企业祥泰内燃机厂挪用160万元信贷资金的问题向上级行进行 报告,《人民日报》于1962年5月10日就此事发表《正确发挥银行监督作用》的社论。年末, 国营工业贷款仍达14.21亿元,比1957年增长4倍多,年均增长42%。而全省国营工业总产值 年均增长幅度只有6.1%,贷款的增长速度超过工业产值增长的速度,产值资金率达68.2元 。
    1963年,由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盲目上马的工厂企业开始“关 、停、并、转”。黑龙江省贯彻“银行六条”决定,加强信贷计划管理,紧缩贷款。并协助 企业清仓查库、清产核资、清理挪用、处理积压、清理拖欠、搞活物资疏导资金,银行正确 发挥监督作用。鸡西市人民银行信贷科长戚长令,对鸡西市人民委员会乱拉企业资金搞楼堂 馆所的问题向上级进行反映,引起中央、省委的重视,并派员到鸡西进行查处。到1965年, 全省总共收回贷款7.14亿元,银行贷款连续3年大幅度下降。国营工业贷款余额为9.06亿元 ,比1962年下降36.4%。全省国营工业总产值69.68亿元(按1957年不变价格),比1962年 增长20.1%。产值资金率为26.62元,是历史上最低的一年。
    “文化大革命”中,在“左”倾错误的冲击下,生产秩序被打乱,产值增长减慢。银行 机构一度被撤并,规章制度被废除,贷款失去控制,银行的正常监督作用被当作“管、卡、 压”进行批判。增加的贷款,有的脱离生产流通轨道,形成财政性投资,有的被挪用于计划 外基本建设,仅1970年,全省计划外基本建设挤占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达1.1亿多元。企业 亏损也靠贷款垫支。1976年末,国营工业贷款余额高达26.4亿元,比1966年增长1.8倍。国 营工业产值只增长1.25倍。贷款增长速度再次超过产值增长速度,资金效益下降。当年省人 民银行组织地、市、县银行调查省内3590户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挪用流动资金的2983 户,挪用额4.1亿元,占全省工业贷款的14.3%。产值资金率高达60.21元。
    1977年,遵照国务院的指示,加强信贷资金管理,帮助企业清理挪用资金,处理积压物 资。当年,清理收回被挪用资金3.16亿元,占挪用资金总额的67.4%;处理积压物资1.4亿 多元,占积压总额的50%。但由于十年动乱的严重破坏和在“左”倾错误指导下造成的工作失 误,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状况仍十分严重。在修改十年规划和提出二十三年设想时,又提出一 些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使经济建设的规模超过国力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又向农机、 钢铁、煤炭和“五小”工业投放大量贷款,致使旧的挪用未清完,新的挪用又发生。仅当年 ,发生新挪用流动资金额达1.38亿元。1978年末,产值资金率仍达55.6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经济建设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银行 根据企业经营好坏、产品优劣、经济效益决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对逾期贷款,积压物资 占用的贷款和挪用贷款实行加收利息办法,其监督作用得以正常发挥。银行信贷以提高经济 效益为中心,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以销定贷”的原则,贷款重点投向轻纺工业 ,支持增产日用消费品、出口产品和机械工业调整产品结构方面。1981年,工业贷款增加7. 3亿多元,其中,轻工业贷款增长1.5亿元,纺织工业贷款增加1.8亿元,机械、国防、冶金 工业调整产品结构、生产新产品增加贷款1.78亿元。1982年,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把 贷款指标落实到企业科室、车间、班组,并层层实行合同制,银企双方签订协议,企业资金 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全省工业产值资金率为50.84元。百元产值占用资金比1976年减少9.3 7元,比1978年减少4.76元。
    1983年,重点支持机械工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服务领域,调整服务方向,为农业、轻 纺、能源、交通部门提供设备,并支持军工工业生产民用产品和出口商品。根据国务院《关 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决定》精神,于当年7月1日起,对全省国营工 业企业流动资金实行由银行统一管理。在流动资金统管中,实行“五个不贷”和“十个不准 ”。当年,工业贷款余额为54.68亿元,比1982年增长5.69%,小于同期工业产值增长7.4 %的幅度。但加上当年机电产品报废的因素,贷款仍增长11.8%,高于产值增长幅度4.4%, 贷款管理仍失之于宽。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改革中,开拓业务领域,增加国营工业贷款种类 ,开办科研开发、新产品试制等9种新贷款,工业贷款增长幅度较大。但宏观控制不够,发放 了一些不合理贷款,使国营工业贷款增长过猛。当年,国营工业贷款比1983年增加14.5亿元 ,增长29.96%,高于工业总产值增长9.6%的幅度。不合理贷款主要表现在被挪用于垫付亏 损、扩大消费基金和支持党政军机关办企业方面。有的行处为扩大年末贷款基数,年底突击 发放贷款,一部分被转入存款或在途资金,没真正用到生产上。
    1985年,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后, 紧缩银根,对贷款规模从上到下实行严格控制,根据资金来源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政 策,按季掌握贷款,改变敞口供应资金的办法。在全省开展信贷检查,纠正1984年贷款中的 问题,收回不合理贷款,并结合挖掘工业流动资金的潜力。全年回收不合理贷款1.46亿元, 挖掘资金潜力5.1亿元。当年,全省工业贷款余额71.9亿元,比1984年增长15.1%,仍高于 工业产值增长13%的幅度,产值资金率为51.3元,高于1982年0.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