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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村工商贷款

  黑龙江地区国家银行对农村工商企业贷款,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农村供销合 作社发放贷款。此后,陆续开办粮食、商业和供销部门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乡镇企业贷 款。60年代对农机公司和种子公司发放贷款,70年代末对农村集体、个体工商业户和水利排 灌物资设备公司发放贷款。随着经济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发展,银行及时调整信贷政策 ,加强信贷管理,贷款范围逐步扩大,贷款额度不断增加。对于支持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流 通,发展农村多渠道的商品流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