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根据国务院对建设银行提出的要努力学会用银行的办法办银行,开展信贷
和信托业务,把资金搞活的要求精神,省建设银行先后派人去吉林省考察开办小型基本建设
贷款的经验,与省财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分别对阿城、牡丹江、佳木斯、绥化、黑河、齐齐
哈尔等市、县的工业状况和省轻工、纺织系统供产销及设备装备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省财政
局从地方基本建设储备资金中划出500万元委托建设银行办理小型基本建设贷款试点,贷款用
于地方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及扩建和新建,并纳入省地方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1980年7月,省经委、财政局按照国家经委要求,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
实行有偿经济责任制,将国家和省补助集体企业用于挖潜、革新、改造的1000万元,34个项
目的投资拨款改为投资贷款,委托省建行统一发放,一次使用。贷款期限2年。11月,省财政
局与省建设银行商定,将省财政局1974年发放的省专项贷款和1979年发放的省轻纺贷款以及
“切块”下放到地、市财政部门周转使用的工业交通企业(包括商办工业)小型技措贷款共
5224.26万元委托当地建设银行接办。贷款基金上划省建设银行统一掌握周转使用,仍用于
省级和地、市、县级国营工交企业的挖潜、革新和改造,在省信托贷款科目小型技措贷款户
核算。贷款审批权限: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地、市建设银行会同财政局共同审批;超过20万
元的项目由省建设银行审批。以后,省财政厅又在翌年7月,将1980年以前贷给省直部分工交
部门所属企业的小型技措贷款2129万元,一并委托建设银行收回后接办。同年12月,省计委
将地方小额贸易收入中的一部分资金从省财政局划转到省建设银行,作为省政府的生产发展
基金,由省计委指定向省地方制糖、乳品、卷烟、纺织等重点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发放
贷款或拨款,委托省建设银行具体经办。
1981年,为进一步管好挖潜、革新、改造资金,省经委、财政局、建设银行按照国家经
委、财政部颁发的《工业交通企业挖潜、革新、改造资金试行贷款暂行规定》的要求,将省
用于挖潜、革新、改造资金的一部分改由财政拨款为建设银行贷款。由建设银行按贷款条件
和还款能力审查项目,择优发放。当年,省经委将安排33个挖革改项目,投资1003万元委托
建设银行办理低息贷款,设地方挖潜改造贷款户进行核算。到1981年,全省建设银行共接受
财政、有关部门和企业委托贷款资金26324万元,批准913个项目,金额29780万元,实际贷出
26402万元。
1982年,为把各项委托贷款业务办好,改变过去委托单位与受托建设银行之间权责利不
够明确,手续不健全,口头协议多,管理不善的状况,实行签具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责
任、利益;委托资金统一存于省建设银行,按照委托要求,或周转循环,或一次性使用,实
行基金控制;利率按国家政策,双方协商确定;项目选择尊重委托部门的意愿,建行侧重抓
贷款项目的工程进度和经济效果,定期向委托部门提供贷款发放、使用情况,在管理方面提
建议、当参谋,为委托部门服务;委托贷款的收益分配,由委托和受托双方协商确定,一般
按6:4分成。同年,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文化部委托建设银
行总行向农村集镇办理电影院建设贷款。7月,联合下发《农村集镇电影院贷款办法》。根据
这个办法,建设银行除对国办、国家与集体合办的电影院发放贷款外,还将贷款范围扩大到
农村集镇集体所有制电影院的改造和扩建。贷款形式,一律以县(市)电影公司为单位向当
地建设银行申请,报省建设银行按贷款条件审批,由县(市)电影公司与当地建设银行签具
合同,实行统贷统还。此项贷款由省建设银行在总行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统一掌握周转
使用。当年,全省建设银行共对46个县(市)、134个电影院发放贷款48万元。
1983年初,省建设银行根据国务院颁发《关于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补充规定》
,对近3年来委托贷款规模情况组织检查。针对投资规模来源渠道多,不便管理的状况,与委
托部门研究商定1983年委托投资贷款的规模统由省建设银行向省经委申请,一律纳入地方投
资规模之内。
1984年,建设银行总行规定对委托贷款划分资金渠道,区分资金性质,兼并贷款种类。
省建设银行把原各种委托贷款的种类调整归并为省财政委托贷款和省部门企业委托贷款两大
类。对自筹技措、自筹基建、集体企业挖革改、财政技措、商业技措、工业技措、地方企业
挖潜改造、筹集技措、筹集基建等9种贷款归并为省财政委托贷款;对糖业技措贷款列为省部
门企业委托贷款;对当年新发生的不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贷款,另增设省财政委托周转贷
款(当年发放1215万元);对省部门企业委托贷款所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指标的请领改由委
托部门自行申请;贷款项目的审定,由委托部门自行负责;委托资金存款一概不付利息,贷
款利息收入全部归委托部门,经办的建设银行按其收入收取30%的手续费。7月,省制糖工业
公司为发挥甜菜制糖的优势,扩大制糖生产能力,将省定“以糖养糖”基金4000万元,委托
省建设银行发放糖厂改、扩建贷款。由省制糖工业公司指定项目,纳入省自筹基建计划。9月
,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130万元自有资金,交由省建设银行作为部门企业
委托贷款资金,周转使用。11月,省经委、财政厅为支持二轻系统企业技术改造,将集体企
业挖革改贷款和部分地方企业挖潜改造贷款资金1240万元,转由二轻厅委托建设银行作为贷
款资金,周转发放。同年,省财政厅建立健全省技术进步周转基金制度,将1980年以来委托
省建设银行办理的工业技措贷款一律收回,不再委托建设银行贷款。当年,省建设银行共交
回此项贷款余额和基金结余7167万元。
1985年,各级建设银行贯彻全省建设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对委托贷款,本着“让名、让
权、让利”的指导思想,积极吸收财政、部门、企业自筹资金,在确认委托单位自主权的前
提下,发放各种委托贷款50378万元,比上年增长1.1倍。其中省委托自筹基建贷款4532万元
,占9%;省委托措施贷款11020万元,占21.9%;省委托周转贷款4385万元,占8.7%;地市
县委托贷款29473万元,占58.5%。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通知,
从5月1日起停止发放农村集镇电影院贷款。随着信贷体制和财务收支体制的改革,对地方财
政委托贷款的业务收入,也不再上交总行,实行收支挂钩,自负盈亏的核算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