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森林工业城市——伊春市
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的腹地,处于哈尔滨至乌伊岭的铁路线上,有通往
各地的公路干线。市区面积4.03万平方公里。1985年全市人口81.8万,其中城市人口78.4
万。市辖铁力、嘉荫两个县。
伊春市名来源于满语“伊春嘎山",伊春为“衣料毛皮"之意,嘎山为“村屯”之意。
清朝在此设狩猎场,生产皮张。民国初年,曾有商人进行过小规模的木材采伐。1940年
修筑绥佳铁路,接着又修筑汤林线(南岔至翠兰),对伊春林区进行掠夺性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适应开发林区的需要,1952年12月,设立伊春县。“一五”
期间,伊春林区大规模开发。1957年,原木产量达402.8万立方米,锯材84.3万立方米。1958
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伊春市,1964年改为伊春特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1967年5月,
恢复市建制。1970年4月,撤销伊春市,成立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政企合一。1979年12
月,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政企合一体制不变。3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伊
春市的森林工业发展很快,冶金、机械、建材、电力、轻工、食品等工厂也有较大发展。与
此同时,城市建设、文教卫生、商业服务等行业也得到相应地发展。1985年,原木产量达
451.7万立方米,锯材100.2万立方米,发电量达89130万度,全市工业总产值10.2亿元,
其中森工产值占70%。伊春市已成为新兴的多层次小城镇集群的森林工业城市,被誉为“红
松故乡”,是全国重要木材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