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居住小区规划
哈尔滨市在“一五”时期,即围绕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先后编制一批职工住宅区规划。哈
尔滨锅炉厂、汽轮机厂、电机厂等三大动力厂,在动力区大庆路右侧约4平方公里范围内编制
了职工居住区规划,按规划要求建起职工新村。成片楼房拔地而起,市政工程、公用设施也
随之建设。居住区内铺设沥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煤气等做到四通,其他诸如商业网
点、粮店、中小学校也随着建设起来,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1978年以后结合统一建房
和小区综合开发,先后编制松花江大桥住宅小区和改造大水晶街、新民大院、“三十六棚”
的详细规划,提出了旧城区成街成坊改造的芦家小区、尚志胡同、木兰小区、民安小区、菜
艺小区、巡船胡同的详细规划方案。王兆新村、电机新村、黎明小区、旭升小区等一批征用
农田、开发新区的详细规划也相继付诸实施。王兆新村小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标志着
哈尔滨市的新区开发、配套建设达到了新水平。这个小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设有商业、
托幼等服务设施和煤气站、集中采暖锅炉房、水塔等市政公用设施,每套住宅都安装电话。
此规划于1985年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小区优秀规划设计表扬奖。齐齐哈尔市1982年
以来,市区待改造的旧住宅区中已有12个编制了居住小区规划,新民、胜利、建工等小区的
建设均已接近一期投资规模。其中新民居住小区,规划保留并采用区内原有的主要道路系统
及其同周围城市道路的接通方式,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的现状位置及占地予以保留,并将
一些新的公共建筑项目安排在新规划的临街建筑区内,使小区周围的社会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规划按千人指标在区内设两处幼托服务点,其他方面的小区服务点,则要在规划实施的过程
中根据周围的城市环境具体确定。牡丹江市于1983、1984、1985年先后编制新村、新荣和景
福等3个小区规划。这3个小区规划均做到多级道路构成,集中供热,布置地下给排水设施,
公共绿地,商服设施等。其中景福小区开辟东二条路步行商业街,长900米,道路红线宽22米,
在东二条路北建l万平方米的综合商业大楼,步行商业街中段开辟了一个广场和绿地。广场配
备一些建筑小品,小区新建住宅166 657平方米。佳木斯市1981年以来,编制铁西、东风、沿
江3个居住小区规划。其中沿江小区,位于市中心北部,总面积17.15公顷,该地区是佳木斯
最早形成的北市场居住区一部分,解放前为劳动人民聚居的贫民区,解放后其周围建了一些
楼房及公共建筑,但居民住宅并未进行彻底改造,居住条件仍然很差。1982年开始对沿江小
区进行详细规划,小区组团为基本单元,由5个住宅组团组成,每个组团600—700户设一个居
民委员会,在通江街与临江交叉口设小区中心,布置小区成套的公共建筑。小区以现有道路
拉直拓宽,形成小区主路,红线宽17米,另开辟支路与主路连接形成小区道路系统。居住建
筑以条式为主,局部采用点条结合,楼房以五六七层高低搭配。由于小区靠近沿江公园,小
区内未设大片绿地。其绿地主要靠宅前绿地,进行庭院绿化和人行道绿化。小区内由市热网
集中供热,并考虑将来使用煤气,规划了煤气管网及调压站。小区改造完成后,住宅面积可
达165 422平方米,住房3 600户,人口14 400人,人均居住面积可达5.99平方米,居民生活、
居住条件均有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