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五章 城市规划管理
随着中东铁路的修建,1901年、1910年、1920年哈尔滨的3次城市规划,是由中东铁路公
司(市政)监督所编制。东北沦陷以后,日伪统治当局分别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
木斯等城市以及部分县建立都邑计划局,负责“都邑计划”的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各市都设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构。1954年,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省,成立黑龙江省建设
厅,开始有了省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副厅长高明分管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据1979
年统计,全省11个市有城市规划人员137人,其中规划工程技术人员72人。64个县有规划人员
140人,其中规划技术员62人。从1956年至1985年,通过举办干训班、大专班和短期培训班培
训出城市规划、勘测和管理技术人员614人。到1985年底,省建委内设有城市规划处,省建委
副主任周淑萍分管城市规划工作。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指导和审批工作,1981年12月成立省城市规划委员会,受省政府的
委托代表省政府负责组织城市规划的编制、指导和审批工作;副省长鲁光任主任,赵之修、
张振清、王荫田、陈夫田任副主任,郭芸田、于海洋、王承志、宋杰、赵英奇、黄程飞、秦
志杰、孙延琦、周庆昌任委员;下设办公室,陈夫田、周庆昌兼办公室正副主任。1983年11
月进行调整,副省长宫本言任主任,王近仁、任兆奎、王荫田、周淑萍任副主任,郭芸田、
胡雄飞、李祖贻、黄程飞、秦志杰、孙延琦、周庆昌任委员,周淑萍、周庆昌任办公室正副
主任。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审批办法的规定,于1979年9月成立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赵之
修任主任,陈夫田、秦志杰、周庆昌任副主任,张道钧为秘书长,由省电力局、省交通局、
省规划院、哈铁路局、哈市规划院等19个有关单位25人为委员。1983年11月进行调整,周淑
萍任主任,增加省计委、齐齐哈尔铁路局各1人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