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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县镇排水设施

  黑龙江省县的排水设施落后,主要依靠明沟排水。县镇的主干道,绝大部分是石砌排水 沟,沟上设盖板;次干道和巷道,以土排水明沟为主,在路口处设置涵洞或涵管,雨水和污 水沿地势排入附近的江河或护城壕内。有的县镇修建简易氧化塘。经氧化塘处理后的污水用 于农田灌溉。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镇的排水事业有了相当的发展。截止到1985 年,全省29个县镇共建成排水管道192.69公里。
    鸡东县过去每年雨季,四大冲沟水流汇集,镇内泛滥成灾。该县1982年投资220万元修建 排水工程,解决了县镇排水问题。此工程共修建明渠9.44公里、治理冲沟14.38公里、挖沟 6.7公里、建石坝2l座。到1985年底,鸡东县排水管道总长度9.4公里。富锦县于1982年建 成排水管道3.4公里,服务面积25万平方米。讷河县讷河镇到1984年共投资26万元,建成排 水管道3.25公里;到1985年,共建排水管道5.6公里,服务面积为112万平方米。绥棱县于 1985年6月建成排水泵站l座;到1985年底,共建成排水管道3.5公里,服务面积为70万平方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