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2月,哈尔滨市成立路灯委员会。同年6月,该委员会与俄商米其阔夫签订路灯建
设合同,决定在19条街道上安装路灯436盏。1927年(民国16年),佳木斯市商人徐景峰独自投
资创办景源电灯厂,翌年10月10日第一台发电设备建成投产,同时于正大街(现西林大街)埋
杆拉线,建设路灯。这些和以后出现的电灯公司均属私人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将私营电灯公司收归国有。但这一阶段管理机构不统一,
有的归城建部门管,有的归电力部门管,有的两个部门共同管理。70年代以后,各城市的路
灯管理,逐步移交给电力部门。近几年,在整顿路灯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路灯管理制度,
如齐齐哈尔市建立了路灯维修制度、管理制度和巡视制度;佳木斯市绘制了路灯灯具、路灯
线路分布图,并采用夜间控制路灯开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