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煤气
城市煤气是洁净、方便、利用效率高的优质能源。城市煤气按现行管理体制包括人工煤
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管理。黑龙江省是全国最早使用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地区之
一。
1941年6月,哈尔滨开始建设小型煤气实验厂;到1949年,人工煤气生产能力日产3 300
立方米,仅供l 211户居民用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改造和建设,到1985年底,发
展到日产8.7万立方米,其中煤制气5.7万立方米,增热煤气3万立方米,比建国初期增长
25.4倍。1965年以后,随着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哈尔滨首先向城市居民和工厂供应液化石
油气。到1970年,发展用户10 488户,其中工业108户(1970年以前没有数字统计)。到1985
年,全省液化石油气储气能力9 684吨(31个储罐),钢瓶563 951个,外购气量15 640吨,销
售总量43 995吨(含大庆自产自销19 130吨)。其中工业用量49吨,生活用量43 946吨,用气
人口达120.5万人(不包括城建系统以外自备小型储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