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集中供热有热源单位自管和城市公用部门管理两种形式。齐齐哈尔富拉尔基
集中供热一直由厂自管,哈尔滨动力区集中供热自1966年3月供热以来,先由电厂自管;1968
年,成立哈尔滨市集中供热指挥部(隶属于哈尔滨市煤气公司管辖),对该工程上收由市实行
统一经营和管理;1985年,哈尔滨市政府又决定交回电厂管理。
一、管理机构
黑龙江省城市集中供热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各市的热力公司是集中供热
的“建、管、修”和“产、供、销”的基层企业单位。在初建时期,有的还成立供热指挥部。
这些管理机构对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职工队伍
到1985年底,已有哈尔滨、佳木斯、鸡西、伊春、七台河等5个市成立热力公司,初步形
成具有一定设计、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供热职工队伍。职工总数达1 079人,其中工程
技术人员94人,行政管理人员181人,工人804人。
三、经济效益
黑龙江省城市集中供热事业虽然有了初步发展,但由于缺乏管理经验,企业的经济效益
很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