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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广告管理

  黑龙江省各城市,特别是哈尔滨市,解放前城市广告极为混乱,一些日伪时期残存的广 告如“仁丹”、“味の素”、“狮牌牙粉”以及“招生”、“治病”等招贴,大街小巷,到 处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张贴制度,在一些城市设立“公共广告栏”、“招贴 板”等设施,改变城市广告混乱现象。但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字报、小字报、大标语 铺天盖地,出现奇特的城市容貌:商店无商品橱窗,广告不见,只剩零星牌匾维持门面。 1972年,周恩来总理来哈尔滨视察,批评哈尔滨已成了“黑、脏、乱”的城市。之后,各城 市相继成立“市容整顿指挥部”,由市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城建、公安、卫生等部门,综合 治理城市,整顿市容。到80年代初,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基本上扭转了“黑、脏、乱”的现 象。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广告如雨后春笋般地增多,管理任务相应增大。 由于城市管理法规逐步健全,管理力量逐步加强,管理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广告基本上做到 整洁美观,井然有序,表现在:1.户外广告、霓红灯、画廊、招贴栏、读报栏等,设置位置 适当,内容和规格与街景协调,整齐美观,并经常保持完好。2.各种布告、通告、海报、启 事和各种宣传品,基本上能够贴在“公共揭示板”和“广告栏”中。3.大型商品广告和工业 产品广告,由城建部门和工商部门共同管理,广告设在固定的广告板上,并做到常换常新。 4.商业橱窗多数能做到陈设讲究艺术性、真实性和科学性的统一;造型力求做到立体化、纵 深化、电动化,并有时代感和民族风格;同时,橱窗布置能做到结合季节、节日和宣传新产 品的要求。5.节日标语和各种临时宣传标语,一般采取悬挂式,并过期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