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街路管理
街路是城市市容的主体,是城市管理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视城市管理,
建立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工作,使城市面貌出现整洁清新,秩序井然的局面。
哈尔滨市曾获得卫生城的光荣称号。
“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管理机构,废除了管理制度,无人管理,致使城市出现“黑、
脏、乱”的局面,垃圾成山,臭气熏天,汽车乱停,自行车乱放,特别是出现在道路上办工
厂、开商店、设仓库、摆摊床和堆放建筑材料等混乱现象。这不仅破坏环境卫生,有碍观瞻,
而且妨碍交通,影响安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政府重新狠抓城市管理,
经过几年的整顿和治理,基本上改变了城市“黑、脏、乱”的面貌,出现了整洁卫生、秩序
井然的新气象。
一、采取大会战的形式整顿市容
各市每年发动群众搞一次整顿市容大会战,清垃圾,排污水,彻底清扫街道。鹤岗市每
年平均清除垃圾残土1.6万吨。
二、各市统一动员,备区分层包干
坚决取缔在道路上办的工厂和设的仓库,拆除商店,安排在适当地点开业;道路上的摊
床指定地点经营;对道路上的建筑材料进行清理,并开展文明工地评比活动,彻底清理了道
路滥放东西等混乱现象,恢复了市容的本来面貌。
三、严格处理私建滥建
从1975到1985年,全省共拆除违章建筑21万平方米。根据国家法令,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了禁止私建滥建的有关规定,从而各城市基本上杜绝了私建滥建现象。
四、狠抓积雪的清除和冬季污水的处理
各城市都采取很多办法清除积雪和处理冬季污水。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除雪“以
雪为令,三日为期”的规定。哈尔滨市70年代,每年拿出50万元投资为无室内下水道的居民
区建设公共污水井。有的市组织群众在自家院内设置生活污水渗水窖。有的组织居民在院内
圈冬季污水池,并定时将冻冰运到垃圾点上,由环卫部门负责运出。
五、加强对城市车辆存放的管理
各城市增设部分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存放处,制定畜力车进城的行驶路线和环境卫生
的管理规定。这对保持城市良好秩序起到了作用。
六、制定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管理法规
各城市对建筑物建设提出要求:(1)造型美观大方,符合城市建筑风格要求。(2)主干道
两侧的建筑物要保持整洁、美观,门窗玻璃要齐全,墙壁破损要及时修复。(3)临街建筑物不
准乱贴乱挂,不准乱建门斗或凉台。同时对有历史和美学价值的建筑物加以重点保护。对公
共设施建设的要求是:(1)道路要经常保持平坦、完好、畅通,遇有损坏,要及时修复。(2)
给水、排水、煤气和热力管道要保持完好,防止“跑冒漏”现象发生。(3)路牌、交通标志、
电汽车站、交通岗楼、邮政信箱、变电亭、消火栓、栏杆等公共设施要保持整洁、美观、完
好、这些法规,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配合贯彻,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