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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厕建设

第二章 环境卫生

  一、街市区公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黑龙江省各城市的街市区公厕数量极少。1939年,哈尔滨市 有公厕19座;1945年东北光复时仅剩2座。齐齐哈尔市1928年新建公厕12座和小便亭12个。牡 丹江市1949年以前全市只有公厕6座。据桦川县《治桦概要》记载,佳木斯市1910年新添造茅 楼4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市重视环卫工作,开始有计划地建设公厕。哈尔滨市1949 年和1950年两年新建公厕10座,到1965年增到157座,到1978年增到239座。1985年经过调整, 全市共有公厕226座。1979至1985年共新建水冲公厕5座。其中,地段街省美术馆南侧和哈尔 滨火车站对面两座规模大,结构好,造型美观大方。齐齐哈尔市从198l到1985年共新建水冲 公厕l 4座。牡丹江市到1985年有水冲公厕5座。佳木斯市到1985年共有公厕42座,其中沿江 公园公厕为第一座水冲公厕。尽管如此,仍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城市公厕数量不足,特 别是主要街道和繁华地区没有公厕,例如哈尔滨市道里中央大街、南岗秋林公司附近和道外 靖宇街繁华地区就没有公厕,很不方便;二是现有公厕标准低,多为旱式厕所,既不雅观, 又不卫生。
    二、居民区公厕
    居民区公厕,是指按住户单元配备的露天厕所。此种厕所,在旧中国不被重视,无人管 理:条件很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强居民区厕所建设,改善了居民的卫生条件。哈 尔滨市从1950到1957年共拆除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厕所l 142座,新建厕所998座,还改建和 大修居民区厕所3 798座。1964年,哈尔滨市卫生局对全市居民区厕所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 结果,制订《关于城市厕所的维修、管理和新建的规定》。1965年6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 党组会议决定,对厕所管理作出明确分工,即房地产权属房地部门的厕所由房地部门负责管 理,私人住房和房权属单位的厕所由产权所有者自理,公共厕所由市环卫部门负责管理。1972 年以后,哈尔滨市财政每年拨款维修或翻建公厕。齐齐哈尔市近几年每年都投资维修或新建 厕所,1978年投资70万元,除新建公厕外,并翻建居民区厕所155座、维修615座。牡丹江市 原有居民区厕所,不仅数量少,而且损坏严重,据1978年调查,全市855座厕所中,损坏的占 66%;经过近几年维修和翻建,到1985年,全市有785座厕所,完好率达到96%。佳木斯市, 1950年有居民区厕所5 637座,经过调整、维修和新建,到1963年全市只剩l 607座,厕所不 足,群众意见很大。从1979年起,市政府每年拨款15万到20万元维修和改造厕所,到1985年 全市共改造成砖瓦和水泥结构的厕所达660座,占厕所总数的83.5%。
    
    三、粪便清运
    黑龙江省城市的粪便,自中华民国时期以来,即设有专业队伍负责清运。但在解放前, 清运规模较小,清运方式十分落后。哈尔滨市1909年(清宣统元年)设哈尔滨特别市车场,配 备马车700多台,负责承运全市的粪便和秽物。1921年(中华民国10年),滨江县成立滨江卫生 队,设马车夫50名、配备马车50台,专门负责清运粪便和秽物。1933年,伪哈尔滨特别市公 署将市车场、滨江卫生队和卫生清道队统一划归市公署卫生科领导,经过整顿组建成市第一、 二、三清道队(后改清洁队),分别承担城市的粪便清运工作。齐齐哈尔市民国时期的粪便管 理和清运是由菜园公会负责。1931年,成立私人永业肥料公司,取代菜园公会的管粪权。该 公司按甲、乙、丙三等征收商户清洁费,负责清运粪便,但由于管理不妥,经营半年便停业。 之后,公共厕所的清扫、管理和收费交由卫生队负责,直到日本投降为止。佳木斯市,据桦 川县《治桦概要》记载,自1910年发布《章程》时就规定“无论住户、铺户,凡有脏水、脏 土,均须运往街外空阔处。”1940年,佳木斯卫生队设有马车5台、汽车2台、粪便清扫工人 20名,负责清运日伪机关和日本人居住区的粪便,清运方式为人工操作。
    解放后,城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恢复和改进城市粪便清运工作。哈尔滨市于1948年重新 组建粪便清运专业队伍,但力量很小,公厕的粪便主要依靠郊区农民清掏。1956年,农村实 行合作化,郊区农业合作社组织常年积肥队进城掏粪。哈尔滨市卫生事业管理处和哈尔滨市 农业局联合组成积肥办公室,专司其事。当时采取公社包片、管理区包街、生产队包厕所的 管理办法,效果很好。肇东县盐碱地多,施用粪肥改良土壤。该县在哈尔滨设立积肥办公室, 省投资为其修建铁路专用线,铁路局及时拨给车皮运粪肥,在哈尔滨市积肥20多年,每年平 均运回粪肥三四十万吨。为解决农民进城积肥出现的“冬抢、春争、夏撂、秋不管”的被动 局面,从1963年起组织农民实行“三包”(包掏、包扫、包清)和“四定”,(定车、定马、定 人、定地段)的办法进城积肥。1965年,哈尔滨市撤销了环卫专业队伍,将马车全部送给农村 社队,城市粪便全部交给农民清运,结果,曾出现农忙时农民进城积肥人员减少,造成厕所 粪便溢流现象。哈尔滨市于1974年又重新组织专业粪便清运队伍,配备了人力和汽车,到1985 年,全市厕所全部由专业队清陶,厕所溢流现象随之解决。
    齐齐哈尔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粪便继续由卫生队清运。1955年,撤销卫生队,成 立肥料公司,配备工人200人、胶轮马车50辆。1961年,齐齐哈尔市农业局和环卫部门联合组 成积肥办公室,专门管理专业队伍清运和农民进城积肥问题。1964年,有130多个生产大队、 700多个生产小队、l 000多积肥人员、800多辆马车进城积肥,年运回粪肥30万吨。1978年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进城积肥的积极性仍然很高, 农民仍然是齐齐哈尔市清运粪便的重要力量。
    牡丹江市从1952年以后,由市卫生队负责清运厕所粪便。1963年,由市卫生局、农业局、 城建局联合组建市城粪下乡办公室,负责组织农民进城清运粪便。1984年,成立市粪肥公司, 归市环卫局领导,负责管理全市厕所粪便清运工作。
    佳木斯市,1950年组建卫生处,当时配备马车18辆、汽车l辆,清运城市粪便。1963年起, 由郊区政府负责组织农民进城清运粪便,并实行“四包”(包地段、包厕所、包质量、包维修 厕所)和“四定”(定人、定车、定工具、定装卸地点),效果很好。但到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 任制后,农民进城积肥的少了,城市厕所出现满溢现象。于是,1985年组建市粪肥公司,成 立专业队伍,彻底解决了城市粪便清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