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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环卫设备

一、清运机具
    解放前,全省各城市清运垃圾、粪便主要采用手工操作方式,即人工作业,马车运送。 在环卫方面使用汽车,最早的是哈尔滨市,于1924年从德国购进l辆拉运污水汽车;到1943年, 哈尔滨市环卫部门只有3辆汽车。环卫工作采用人工作业方式,解放后仍保持很长时间。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环卫设备、机具,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得到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环卫设备不断增加,拉运汽车逐步代替马车,并向装卸机械化 迈进。哈尔滨市,1949年环卫用汽车2l台、马车256台(其中铁轮车108台,1953年全部淘汰); 到1958年,汽车发展到97台,1965年为106台;1965年随着机构调整,哈尔滨市将148台马车、 188匹马全部无代价送给农村生产队;1972年,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环卫使用的汽 车减少到60台,运力严重不足,后经多次交涉,将调给市运输部门的汽车调回34台,并新购 汽车5台,勉强维持当时的清运任务;到1985年,全市环卫部门共有机动车辆294台,其中拉 运汽车232台,洒水车9台。
    佳木斯市,1945年东北光复时,环卫部门只有汽车3台,当时清运垃圾、粪便主要使用马 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佳木斯市成立卫生队,环卫设备逐步改善。1953年,购置美国 和日本产汽车3台;1955年购置苏联产吉斯150型自卸车1台;1958年,购置解放牌汽车5台。 这时,建立佳木斯市有史以来第一个环卫汽车队。汽车队配备汽车8台、洒水车l台、马车40 台;运输能力:机械运力占35%,畜力运力占65%。到1970年,汽车队有汽车13台(其中洒水 车1台),马车40台,机械运力上升到50%。1972年,购置195型小机车10台;1974年,购置江 西省九江牌旧汽车4台;1975年,购置佳木斯产的小机车12台。到1980年,共有汽车18台(其 中洒水车1台),小型机车37台,马车4台;运输能力:汽车运力占65%,小机车运力占30%, 马车运力占5%。从1980年起,市政府拨专款购置大量环卫设备,1983年,清运垃圾的马车被 淘汰;到1985年,共购进推土机1台、解放牌汽车30台、三吨叉车2台。1985年,佳木斯市成 立3个环卫专业车队,即清运垃圾专业车队2个、清运粪便专业车队1个,共配备汽车57台、洒 水车2台、装载机2台、叉车12台、推土机2台、服务车1台、通勤车1台、油槽车1台、中小型 检查车5台、共计83台,垃圾清运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
    牡丹江市,1945年日本投降后,民主政府成立卫生队,配备马车20台、马31匹、旧汽车 2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马车增到80台、马78匹。1954年,购进汽车9台,从此 马车逐渐淘汰,到1977年畜力车全部取消。1978年汽车增到25台,并全部改装成自卸翻斗车, 提高了工作效率。1981年,增加叉车4台、东方红推土机1台。1983年,购进多能液压机15台、 大型装载机l台、叉车2台,使垃圾清运进入机械化、半机械化阶段。
     二、扫道机试制
    街道清扫一直是手工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试制过扫道机,但都没有成功。 哈尔滨市1952年由以环卫技术工人邱喜全为主研制的大型扫道机,效果尚可,但没有坚持使 用。1958年,全市各区共试制185台各种类型的扫道机,因技术不过关,没有使用。1974年, 再次掀起试制扫道机高潮,到1976年制成29台,亦因技术不过关而被淘汰。1980年,哈尔滨 市环卫处修配厂制成小型扫道机75台、中型扫道机4台,拨给道里、道外、南岗3个大区试用, 不久便因质量不过关全部停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佳木斯等市也曾先后试制过扫道机,均 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