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房屋互换
为解决部分职工上下班路远和居住不便等困难,减少城市交通流量,各市房产管理部门
组织开展房屋互换工作。哈尔滨市从1953年开始进行房屋互换。1954年,共登记l 118户,解
决600多户、5 000多人口居住困难问题。1956年,职工住宅自愿互换2 755户。1960年,互换
41 858户,面积为73.9万平方米。1982年6月和9月,举办两次全市性住房互换大会,有9.7
万人参加,l 339户职工换到比较满意的住房。1983年,有4 300户居民换成住房。这一年换
房有两个特点:一是打破了过去单位自管房不能互换的“禁区”,有57个自管房单位参加,
换成l 095户;二是形式更加灵活多样。1984年,举行全市第五次换房大会,有113个单位参
加,互换住房1 250户。同年,国家在哈尔滨市召开“全国17城市住房互换工作经验交流会”,
有80名代表参加会议。1985年,举行第六次房屋互换、住宅出售与房产交易服务大会,会议
期间互换住房l 914户。牡丹江市1956年制定《牡丹江市职工住宅互换暂行办法》,1963年成
立房屋互换站,配备3名干部专司其职。几年来,互换站每年不定期举办一次全市范围的房屋
集市互换大会,住户在当天就可以办理互换手续。1983年,房屋互换有232户;1984年,23l
户;1985年216户。齐齐哈尔市从1975年起开展房屋互换工作,设立了换房站,配备2名专职
换房员,各区房管所设1名兼职换房员(一般由经租员兼任)。从1983年开始,每年春季在全市
主要街道设立流动换房登记站,每年登记l 500—2 000户左右。1975至1985年,共换成l 057
户,其中:1983、1984、1985年3年共换成648户(解决上班路远的278户,居住拥挤的68户,
居住不便的15户,其他287户)。佳木斯市于1972年成立房屋互换站,每年定期举办一次全市
性的房屋互换大会,从1978年以来每年互换200户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