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业建筑
第一篇 建筑工程
黑龙江省的工业建筑是在中东铁路通车以后,随着近代工业的兴起,逐步发展起来的。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6月,中东铁路附属工厂——哈尔滨临时总工厂(哈尔滨车辆工厂前
身)在哈尔滨市松花江南岸兴建。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哈尔滨双合盛面粉厂和俄国人开
办的啤酒厂相继建成。l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波兰籍犹太人老巴夺在哈尔滨开设“老巴夺
兄弟烟草有限公司”(哈尔滨卷烟厂前身)。清末民初,沿中东铁路修造了一批制粉、制糖、
油坊、酿造、纺织等工厂和作坊。据中东铁路管理局满洲经济调查局1921年(民国10年)统计,
中东铁路沿线共有制粉厂3l家、制油厂59家、酒厂7家。
1931年(民国20年)日本侵占我东北后,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建造
了一些造船所、制糖厂、制粉厂和军火工厂,但在日本投降前夕,侵略者进行了疯狂破坏,
佳木斯市有近l/3的建筑物被毁;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市在东北沦陷时期修建的工业建筑亦
被严重破坏,黑龙江省保存下来的工厂、矿山屈指可数。
解放后,民主政府组织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支援前线,修复了一些被日伪破坏的
工业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完成了从沈阳、丹东等地迁入
的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筑工程的建设,主要有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龙江电工厂、松江电机
厂、建成机械厂、轴承厂、电缆厂、第一工具厂、针织厂,齐齐哈尔建华厂、和平厂、华安
厂、造纸厂、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车辆厂,牡丹江造纸厂、纺织厂、桦林橡胶厂,佳
木斯纺织厂、电机厂,阿城继电厂等。从1950至1952年,共完成新建工业建筑66万平方米。
1953年,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开始,黑龙江省为国家重点开发省份之一,进行大规
模基本建设。“一五”期间全省安排大中型项目75个,“二五”期间增至l46个,重工业建设
项目占62%。这些项目规模宏大,结构复杂,工期紧。经全省建设战线广大职工的努力奋战,
两个五年计划完成全民所有制工业厂房建筑面积710.1万平方米,仓库建筑265万平方米,全
部建成投产的大中型项目62个。其中有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制造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
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齐齐哈尔第一、第二
机床厂,齐齐哈尔车辆厂,总装机容量47.9万千瓦的哈尔滨、佳木斯和富拉尔基发电厂,鹤
岗、双鸭山洗煤厂,佳木斯综合制浆造纸厂,哈尔滨亚麻厂,伊春、牡丹江、佳木斯、哈尔
滨等市的木材综合加工、木材干馏、木材水解和森工机械厂,还有哈尔滨东安机械厂、伟建
厂等10大军工厂。1960年起,开发大庆油田、大庆炼油厂,龙凤电厂等项目相继开始建设。
1963至1965年,完成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6.3万平方米,仓库78.6万平方米。
1966至1975年,完成工业厂房建筑面积761.5万平方米、仓库311.7万平方米,有21个
大中型项目建成投产,建成一座年产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的大庆化肥厂;新建扩建了
新华电厂、亮子河电厂、佳木斯电厂、哈尔滨热电厂、牙克石电厂;还建成了佳木斯造纸厂、
黑龙江省友谊糖厂、富裕纸浆厂、安达硫酸厂等轻工业项目。
1976至1985年,完成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44.3万平方米、仓库354.6万平方米,重点扩
建了新华电厂二、三期工程、哈尔滨热电厂四期工程、佳木斯电厂四期工程、北安电厂五期
工程,新建富拉尔基第二电厂、牡丹江第二电厂、双鸭山电厂等。大庆三十万吨乙烯工程1981
年恢复建设,1983年16套原料工程建成。鹤岗矿务局的竣德立井、双鸭山矿务局双阳一井等
一批新矿井建成投产。全省新建大中型糖厂16个,并对6个老厂进行扩建和改建。扩建了哈尔
滨亚麻纺织厂,新建了兰西亚麻厂,改造了哈尔滨毛织厂。黑龙江涤纶厂建成投产。
36年来,完成大量的工业建筑项目,使黑龙江省由昔日的“北大荒”变成为今日的以机
械制造为中心的工业生产基地,以生产煤炭、木材为中心的原燃材料生产基地和以生产原油
为中心的石油化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