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墙体工程
自金朝开始,黑龙江人居住于地面小屋。小屋结构极为简单,据《大金国志》载:“其
居多依山谷,联木为栅,或覆以板与桦皮如墙壁,亦以木为之。”明朝有在砖筑的高台上建
造的二三层木结构楼阁。清初砖墙体出现,只限于官府、庙宇。民宅一般仍为泥土木墙体的
茅屋。自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起,沙俄建造了一批砖木结构的房屋,红砖墙体,外墙清
水勾缝,刷红色,亦有双面抹灰墙;还建造了一些木结构房屋,内墙为板条墙体,外墙为板
夹锯末复合墙体。但在农村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土质墙体、土坯墙、干打垒墙的房屋到
处可见。在林区,木质墙体房屋50年代末期才逐渐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红砖仍为
建筑工程的主要墙体材料,但砖的砌筑方法有了改进。1951年6月,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建设
公司哈尔滨工程处苏长有瓦工组,学习苏联舍尔科夫砌砖法,创造了三段连续砌砖法,全小
组平均每人日砌砖1 800多块。其后,又学习苏联沙布留金双手挤浆法,使用大铲、刨锛、坦
克铺灰器等新工具,再创砌砖记录,平均每人日砌砖2 000多块。单一的砖墙体,已经不适应
大规模基本建设需要,广大建筑科研人员针对黑龙江省气候特点,进行了墙体材料改革的试
验研究,新的墙体材料炉渣砖、煤矸石砖、各种砌块、预制大板墙体等相继用于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