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方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黑龙江省建筑业土方工程施工完全依靠密集的手工劳动,锹挖、
筐运、用锹回填,效率低,劳动强度大,占用人员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第一个五年
计划期间,土方工程施工作业状况仍无变化。第二个五年计划起,省直属建筑施工队伍开始
装备土方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70年代中期,为完成大庆油田建设的
土方工程任务,1978年黑龙江省第二建筑公司(已并入省第一建筑公司)购置了5台捷克产、斗
容量12立方米、前后两个发动机驱动自行式铲运机。同年黑龙江省第四建筑公司(大庆市第一
建筑公司前身)购进4台日本产160马力D80型推土机,从而增强了土方机械施工能力。由于土
方工程施工机械的增加,土方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亦不断提高,从1958年的7.3%提高到1985
年的66.6%。
黑龙江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974年承担的大庆化肥厂红旗泡水源土方工程,是一项引嫩
江水为生产合成氨加工尿素的生产用水的关键工程,从5月1日起,投入了东方红60推土机2台、
日本产D80推土机2台、红旗100推土机2台、移山80推土机l台、铲运机2台,拉铲w—100型2台,
正反铲50l挖掘机2台,4吨的自卸汽车20台,8吨的自卸汽车4台,挖掘铲运机械同时在一个作
业工区施工,组织合理,调度有序,3个多月完成土方工程量13万立方米,工程质量良好。黑
龙江省机械施工公司具有较强的土方工程施工能力。1979年公司成立时,调入原省建二公司5
台捷克产12立方米自行式铲运机,装备了捷克l48型载重量12吨的自卸汽车l6台,以及挖、装
的配套机械。1979年8月,参加大庆三十万吨乙烯工程会战,承担土方工程施工任务,从哈尔
滨派去12吨自卸汽车9台、红旗100推土机5台、1.5立方米装载机3台,至1980年6月完成土方
6.7万立方米,机械化施工程度达到100 %,工程质量合格,保证了工期。
二、石方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建筑业完成最大石方工程系黑龙江省第六建筑工程公
司(现为牡丹江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承担的镜泊湖地下水电站的石方工程。镜湖泊地下水电
站是一个开山挖洞在山洞中建设的全隐蔽式发电站,主厂房高27.5米,跨度18米,安装4台
1.5万千瓦水力发电机组,有一直径8米的进水口和3.2公里长的排水洞,引镜泊湖水发电。
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1968年下半年进点,做开凿山洞的准备,1969年正式开始石方工程的施
工,1975年儿月19日进水口石方一次爆破成功。至1978年l0月,历时10年,水电站全部建成
投产,除完成主体工程厂房、排水洞的石方工程外,还完成了为主体工程服务的750多米长4
个支洞和1个进水口储渣洞的石方工程,挖、运石方26万多立方米。在施工中,全部做到机械
化,空压机带动风钻打眼,电雷管爆破,装岩机装渣,u型翻斗车运输,内燃机车牵引,大马
力矿山用卷扬机绞运出洞口,自动翻车台卸车。整个石方工程投入空压机2l台,其中日本进
口40立方米的1台、20立方米的4台、17立方米的l台,风钻300台,矿车200台,牵引机车2台,
矿山卷扬机25台,其中130千瓦l台、75千瓦2台。机械设备原值达800余万元。
除完成镜泊湖水电站石方工程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靠山、隐蔽、分散”
方针建设小三线,还完成了一些山洞的挖凿工程,石方工程的机械化程度从1966年的23.7%
上升到1979年以后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