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基本是好的,但由于管理比较混乱,不按
施工程序办事,设计和施工不执行技术规范,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原因,工程质量事故时
有发生,特别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尤为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
这两个时期仅工程倒塌事故就40起,建筑面积9l 446平方米,死亡66人,重伤102人,经济损
失达l 441.4万元。
建国以来全省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主要有:
1.双鸭山矿务局新建办公楼。五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l万平方米,由该矿务局设计处
设计,矿务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59年11月开工。施工中,为了赶工期,擅自修改设计,
将原T型受力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在不改变截面的情况下,变为矩形受力的预制梁板,致使
1960年10月正在铺设四层楼板时,中央楼梯右侧的两个房间约60平方米的楼板于夜间1l时全
部塌落,逐层砸下,将在一层广播室内睡觉的14名临时工砸死,随着梁板坠落的2名卸砂工人
挤压摔死。
2.海伦县食品厂新建28米砖烟囱。1969年10月开工,由一名不懂技术的人员领导施工,
无冬季施工措施,在砂浆中掺入大量的淹咸菜的废汤,且搅拌得亦不均匀,导致1970年3月21
日解冻时烟囱倒塌,当场砸死4人。
3.佳木斯松江公社和平大队俱乐部。建筑面积l 712平方米,l 300个坐席,系计划外工
程,农民自筹资金建设。设计者左志道,无正当职业,服刑保释人员,冒充八级木工,自称
懂建筑结构又有多年施工经验,被和平大队高薪聘用。其只用铅笔画了一张草图就开始施工,
参加修建的又是一批从未从事过建筑施工的农民。工程于1978年春节开工,1979年2月25日倒
塌,经济损失20万元。
4.牡丹江市东村公社三队砖厂汽车库工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施工无图纸,只凭原
建厂时的厂长口头指挥修建,施工人员是临时雇用的山东省来的“盲流”。汽车库墙厚一砖
半,用黄泥砌墙体;屋架使用落叶松,小头直径只有4厘米,接头处用钉子钉和铁线绑。1983
年春季连降大雨,屋架变形后纵向外墙承受巨大水平推力,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12人死亡、
16人重伤,经济损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