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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全事故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建工系统市以上国营建安企业年职工平均人数为22 386人, 5年因工死亡17人,年平均死亡3.4人,年平均千人死亡率为0.16,是建国以来死亡率较低的 时期。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年职工平均人数为4.9万人,共死亡105人,年平均死亡21人, 年平均千人死亡率为0.41,是建国以来死亡率较高的时期之一,其中1960年千人死亡率为0.6, 是建国以来的千人死亡率最高年份。1983年,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国营建筑企业千人 死亡率下降到0.08。从1953至1985年,省建工系统国营施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324起,重伤事 故l 086起。
    经过以省建筑一、二、三公司和省建筑安装公司1953至1985年发生的1 514人次轻伤事故、 47起死亡事故和82起重伤事故为重点,结合其他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剖析,发现有以下 几种值得注意的情况:
    1.事故多发生于每月的中下旬和每天的上午。在1 514人次轻伤事故中,上旬发生435人 次;中、下旬各为526人次和553人次,上旬较少,下旬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工程工 期要求较紧,当月末完不成形象进度时,即加班加点,突击抢进度,以至忙中出错。在1 514 人次轻伤事故中,上午8时至下午2时发生的占总数的48.8%,按24小时轮班作业计算,比平 时平均发生率高1倍。这是由于施工工序变动频繁,工人对工作和环境不熟悉,还没有完全适 应所造成的。
    2.事故多发生于工业建筑施工中,民用建筑施工事故相对少。在47起死亡事故和82起重 伤事故中,工业建筑死亡事故31起,占66%;重伤事故57起,占69.5%。尤其在一些结构比 较复杂的多层工业厂房施工中,伤亡事故较多。富拉尔基二电厂、牡丹江电厂第一期工程, 在两年多的施工中即死亡9人。
    3.死亡事故的发生,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4类事故最为突出。 1978至1985年,在册职工因工死亡的94人中,有高处坠落44人、物体打击10人、起重伤害11 人、触电15人。4类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85.1%。
    4.露天施工,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机具陈旧,超负荷运转;机械作业不执行规程; 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新工人入场不经培训,不进行安全教育上岗操作;大量使用临时 工;抢进度,搞会战都会带来潜在性的事故。如垂直运输的门式提升架,设备陈旧,盲目加 大负荷,每年都有因架体倾倒、钢丝绳折断、塔盘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原省第二建筑工程 公司382人次负伤事故,其中有212次是临时工,占55.5%。省建筑安装公司,有两名入场不 到36小时的女工被分配开卷扬机,由于不会操作,竟发生两人在一台卷扬机同时被绞死的重 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