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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固定资金

  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中的主要劳动资料。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和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建筑安装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资金中占用的比重也逐渐上 升。为使企业用较少的固定资产完成更多的产值,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和省的财政部 门都在会计制度中提出了要求。1956年,建工部东北三公司曾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958 年,省建设厅对此办法又作了补充修改,对固定资产的调入、拨出、折旧及修理、盘盈盘亏、 清理报废等都作出具体规定。建国后长时间,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实行无偿调拨的办法, 阻碍了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调剂使用。1979年7月1日起,按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固定资 产实行有偿调拨的试行办法》要求,对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调拨,促进了企业把多余、闲置的 固定资产调出使用。据统计,至1985年,省国营建筑安装企业的固定资产已达37 747.6万元, 每百元固定资产完成工作量173元,百元工作量占用固定资产57.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