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任务主要以恢复和改建工程为主,新建工
程设计任务很少,既无独立的国营设计机构,又无设计主管部门,完成设计任务量无从查考。
1952年后,独立的设计机构相继组建,设计任务不断增多。1953年底,全省6个国营设计单位,
完成设计面积31.5万平方米。50年代初、中期设计的民用建筑受哈尔滨早期建筑风格的影响,
设计构图恪守对称,壁柱的形式和窗池、檐口的装饰大多是古典式样,代表作品有黑龙江省
政府办公楼、中共省委办公楼、哈尔滨南岗邮电大楼、嫩江地委办公楼等。同时,受民族形
式的影响,设计出一批象哈尔滨工程力学研究所、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哈尔滨友谊宫、哈
尔滨市委办公楼、齐齐哈尔市第五百货商店和齐齐哈尔市建筑公司办公楼等中国古典民族形
式的公共建筑。民用住宅建筑一般采用住宅标准设计,平面形式多为“老五二”(五开间、二
室户),砖混结构,坡屋顶,立面局部有些装饰。1955年,国家提出降低非生产性建筑标准的
要求,纠正了设计上的“复古主义”倾向,建筑造价得到控制。三层宿舍单方造价由1953年
的120元,降为1957年的70元;学校单方造价由1953年的180元,降为1957年的70元;商店单
方造价由1953年130元,降为1957年的85元。但在执行中片面强调降低造价,既不注意适用,
更不考虑美观。这一时期兴建的建筑物,不仅功能严重不合理,而且造型呆板、简陋。哈尔
滨华侨饭店(原黑龙江旅社)位于火车站前红军街主要干道,修建时将走廊和卫生间取消,门
厅缩小,层高降低,外墙为清水墙,单方造价由90元降为69元,后来不得不进行改建。1958
年“大跃进”开始后,建设规模扩大,设计任务增加,仅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和哈尔滨市设
计院就完成建筑设计面积102.2万平方米,占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完成设计任务总数的
78.9%。1959年全省6个设计单位,完成建筑设计面积150.9万平方米,比1958年增长47.6%,
其中工业建筑占62.6%。基本掌握了工业建设项目的设计技术,设计质量不断提高,黑龙江
省建筑设计院和哈尔滨市设计院的设计优良品率达95%以上,基本消灭劣等品。1960年末,
10个设计单位完成建筑设计面积290.6万平方米。1961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方针,设计项目削减,设计人员相应减少。1964年,又开始增加。1965年,全省6个
建筑勘察设计单位,完成设计面积44.2万平方米,设计项目民用建筑居多。
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建筑创作思想活跃,设计水平有所提高。这个时期已能承担
功能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出生产工艺比较复杂的哈尔滨水泥厂、哈尔滨拖
拉机配件厂、哈尔滨轧钢厂等工业建筑,结束了建筑勘察设计单位不能搞工业设计的历史。
民用建筑设计开始探索北方建筑新风格,齐齐哈尔湖宾饭店为当时北方新风格的代表作,扩
大南向采光窗面积,自由灵活的非对称布局,砖混结构的平屋顶代替木屋架粘土瓦的坡屋顶。
还有哈尔滨青年宫、北方大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防洪胜利纪念塔、牡丹江市的北山
宾馆、镜泊山庄等公共建筑。虽然这些设计中还有些带有古典创作手法的痕迹,但大部分则
完全脱离了古典建筑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灵活、简洁、新颖、大方的创作手法。采用和推
广了砂垫层、灌注短桩、爆扩桩基础等新结构、新技术,为寒冷地区深基础的改革闯出一条
新路。还采用了钢筋混凝土双曲薄壳结构、振动砖墙板、悬索结构、硅酸盐箱形结构和砖拱
薄壳结构等新技术。1964年,设计革命开始后,把一些较好的设计当作“高大洋”、“封资
修”的典型,进行批判。继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设计出的工程多数标准偏低,造
型千篇一律。“文化大革命”后期,设计人员顶着压力,完成了一些好的设计,如第一次采
用跨度为30米的门式刚架新结构的绥化胶合板厂厂房;全省第一个高层建筑、采用滑模施工
新技术的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楼;哈尔滨冰上训练基地人工速滑冰场,采用了人工制冷新技
术等。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筑勘察设计事业
得到振兴,建筑创作有了新的突破,设计出哈尔滨机杨候机楼、哈尔滨工人体育馆、齐齐哈
尔工人体育馆、牡丹江镜泊湖宾馆、黑龙江省物资局疗养院、北方剧场、哈尔滨和平邨宾馆、
太阳岛风景区水阁云天、哈尔滨动物园河马馆等平面布局合理,造型新颖大方,建筑个性鲜
明的建筑工程,并在设计中广泛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一些设计单位已能独立承担技术比较
复杂、又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制冷、超净、抗微震、隔震等建筑设计任务。省建筑设计院1979
年在黑龙江省标准局计量测试所综合楼工程设计中,采用一级天平微震和恒温(士0.1℃、
士0.3℃)、恒湿技术;1983年,在天津第四半导体厂单管电路车间工程设计中,采用超净技
术(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