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省市级科研单位
一、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学研究所
该所是1954年在东北第二建筑公司中心试验室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来的,1956年改为东
北第三建筑公司中心试验室;1958年3月,中心试验室改建为黑龙江省建设厅建筑科学研究所;
1962年,并入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称试验室;1965年,经国家建筑工程部批准,在试验室
的基础上建立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学研究所。1965年底,有固定职工55人,其中:专业技术
人员2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5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0人)、行政管理人员15人、工人15人。
随着科研工作的发展,人员不断增加。到1985年底,固定职工166人,是1965年的3倍。其中:
专业科技人员88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0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35人,
其他11人)、行政管理人员24人、工人54人。
该所是我国从事寒冷地区建筑科学研究的专业所,也是黑龙江省建筑科学技术综合研究
机构,主要研究课题是季节冻土地区地基与基础、工程材料和结构构件在负温条件下的性能、
建筑节能、建筑工程冬期施工、地方建材开发及工业废料利用、混凝土外加剂及建筑涂料等;
建有大型冷冻试验室、大型结构试验室,力学、物理化学、碳化钢锈、收缩徐变、热工、水
泥混凝土、建筑涂料、土工、冻土等试验室,设备齐全,测试能力较强。自建所到1985年,
取得科研成果92项,其中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24项。有些项目填补了国内外空白,如《钢
筋负温焊接》课题突破国内外一直认为钢筋不宜于负温条件施焊的规定;《季节性冻土基础
浅埋》课题,在国内外首次依据粘性土的有关性质划分季节冻土类别,并据此提出允许残留
部分冻土层厚度的浅埋基础规定;《钢筋混凝土拱板屋架》、《亚硝酸钠——硫酸钠混凝土
复合外加剂》、《寒冷地区长螺旋钻孔灌注桩》等项科研成果均填补了国内空白。该所1984
年7月被列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从单纯科研型向科研开发型和科研经营型转变,
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到1985年末初见成效。
二、哈尔滨市建筑工程技术研究所
该所是在1954年哈尔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成立的建筑材料试验室的基础上于1963年5月成
立的。1965年,有固定职工4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人。1976年减到33人,其中专业技术
人员13人;设科研、物理、化学、业务等组。1985年固定职工增加到6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
员38人;设有设计室、试验室、技术室、新技术推广队、试验厂等机构,具有地基勘察、桩
基测试、结构检测、基础施工、情报信息、技术咨询、混凝土外加剂研制与推广应用等综合
技术服务能力,成为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建筑情报中心,是1984年哈尔滨市科
委确定的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自建所到1985年共进行了35项科研课题研究,取得
成果31项,其中推广应用28项,有8项成果获省、市科技进步奖。
三、齐齐哈尔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该所1981年4月成立。当时有职工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1985年末,职工增至22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所内设有建筑材料检测室、建筑结构检测室、建筑科研室。建所
以来,先后进行了有关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和常温及负温外加剂、新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工
艺等8项课题研究,其中有2项成果获省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奖。
四、牡丹江市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所
该所前身是1956年8月建立的牡丹江市建筑工程公司试验室,1959年12月正式成立牡丹江
市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所。当时有固定职工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1985年,固定职工增
加到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人。内部机构设有业务组、科技组、试验组等。1978至1985
年,完成科研课题10项,其中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