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务工程
一、赴蒙古人民共和国员工
1955年5月21日,黑龙江省建工系统赴蒙员工43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10人,由
哈尔滨乘火车专列赴蒙。当时,省成立了出国人员办公室,负责出国人员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专列在5月27日到达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市。在蒙负责安置工作的是我国驻蒙古使馆工人事务处。
这些员工大部分分配到蒙古的建工系统,有的还参加了苏联援蒙的“四万米的建筑公司工程”
的建设。在蒙长达9年的工作中,克服种种困难,发扬了我国工人阶级的刻苦耐劳的优秀品质,
给蒙古的建工部门充实了骨干力量,培养了施工技术人才,使蒙古的建筑业具备了一定规模。
这些员工除个别提前回国外,大部分在1960年、1964年分两批回国。
二、承包伊拉克650万吨贝吉炼油厂劳务
1981年5月,黑龙江省接受中国建筑总公司从日本承包伊拉克贝吉炼油厂分配的劳务任务。
从1981年7月6日派出第一批人员到贝吉炼油厂起,到1985年8月6日最后一批止,共派出28批,
计702人。派出的工种有吊车司机、木工、瓦工、电焊工、电工、仪表工、混凝土工、抹灰工、
钢筋工、架子工、力工及厨师和部分管理人员。这些劳务人员来自哈尔滨建筑管理局系统的
市第一、第二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和齐齐哈尔市建筑总公司系统、牡丹江市建设委员会系统、
佳木斯市建设委员会系统、省建工局直属第一、第四建筑公司、安装公司、机械施工公司、
省化工建设公司、省政府外经办招考的日语翻译及哈尔滨市各区服务局派出的厨师等。其中
派出人数最多的是省建四公司,主要工种是电焊工、电工、仪表、吊装等安装工种。黑龙江
省驻现场总代表是省建四公司党委书记元容德。在派出的技术工人中,电焊工、仪表工、电
工是经过日方到黑龙江省考试合格后才派出的。尤其是日方指定要的氩弧焊的焊工,考试更
为严格。日方认为这些工人的操作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通过伊拉克贝吉炼油厂的劳务实践,
我建筑工人开扩了眼界,创出了信誉,工程技术人员也学到了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施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