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黑龙江将军辖区各副都统衙门
一、黑龙江城副都统衙门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首任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率第一批驻防官兵于此筑城,瑷珲同
时作为黑龙江将军和黑龙江城副都统的驻地。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将军移节后,这里仍
留副都统1员镇守。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黑龙江将军“移驻墨尔根,衙署遂为副都统署
。”
瑷珲城设副都统1员。康熙年间,“兵一千二百”。驻防的领催、披甲共计1732名。嘉庆
年间,下设协领4员,佐领26员,防御8员,骁骑校26员。水师营四品官1员,五品官2员,六
品官2员,委官20员,笔帖式4员,管屯七品官1员,仓官1员,仓笔帖式2员,教习笔帖式1员
。
据《大清一统志》记载,瑷珲副都统辖区,“东至外兴安岭兴安河二千六百里,西至内
兴安岭一百五十里,南至内兴安岭喀穆尼峰七百里,北至外兴安岭二千五百里”。
二、墨尔根副都统衙门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建。康熙年间,“兵九百,皆索伦、达呼里也”。驻防的领催
、披甲共计1134人。1698年和1699年(康熙三十七年和三十八年),副都统和黑龙江将军先
后移驻齐齐哈尔城后,曾设城守尉。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复设副都统1员镇守。嘉庆年
间,下设协领4员,佐领17员,防御8员,骁骑校17员,委官13员,笔帖式4员,管屯七品官1
员,仓官1员,仓笔帖式1员,教习笔帖式1员。
墨尔根副都统。辖境初为:东至黑龙江城辖之兴安岭,西至呼伦贝尔城辖之兴安岭,南
与齐齐哈尔城辖境相接,北在内兴安岭与黑龙江城辖境分界。
三、齐齐哈尔城副都统衙门
1674年(康熙十三年),清廷自吉林乌喇征调一部分水师营进驻齐齐哈尔。1683年(康
熙二十二年),编定齐齐哈尔水师营制,设总管。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在齐齐哈尔屯
建火器营,设参领1员。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设城守尉。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改设
副都统。次年,将军驻地亦自墨尔根移此,与副都统同驻一城。从此,齐齐哈尔城便成为黑
龙江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东北边疆的军事重镇。
齐齐哈尔副都统下设协领8员,佐领40员,防御8员,骁骑校40员,火器营参领1员,水师
营总管2员,四品官和六品官各2员,委员31名。
四、布特哈城副都统衔总管衙门
1691年(康熙三十年),清朝政府为了加强对游猎为业的鄂伦春、索伦(鄂温克)、达
斡尔族的管理,建立“布特哈八旗”,设满洲总管1员,索伦(鄂温克)、达斡尔总管2员,
副总管16员,索伦、达斡尔、鄂伦春佐领97员。其中,达斡尔三旗39佐领,索伦五旗47佐领
,鄂伦春八旗11佐领。1734年(雍正十二年),增设总管1人,副总管6人。每旗设总管1,副
总管2,并佐领、骁骑校若干。各官之遴选,概由将军咨理藩院引见补授。布特哈总管衙门驻
嫩江西岸伊倭齐(今莫力达瓦),其管辖区西南至索岳尔吉山,西北至呼伦贝尔界和内兴安
岭,东北至墨尔根界,东南至呼兰、齐齐哈尔界。1894年(光绪二十年),裁掉总管,改设
副都统管辖,衙门设在今讷河县城西之老站。
五、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衙门
呼伦贝尔其地“北控俄罗斯,南抚喀尔喀,山河险要”。1732年(雍正十年),清廷为
防止沙俄的再次入侵,曾设总管1员,初由京师简派大员,坐镇其地,3年为一任。1743年(
乾隆八年),改设副都统衔总管1员。同年,清廷又从布特哈八旗挑选各族旗兵3000名,进驻
呼伦贝尔,称“呼伦贝尔八旗”或“游牧八旗”。
呼伦贝尔总管和布特哈总管其地位与副都统大体相似。上统于黑龙江将军,下设索伦、
巴勒湖(巴尔虎)总管2员,新巴勒湖总管2员,厄鲁特总管1员,城守尉8员,佐领50员等。
到1880年(光绪六年),正式设副都统衙门。
六、呼兰城副都统衙门
呼兰城于1735年(雍正十三年)由旗营驻防。旗兵由齐齐哈尔、伯都纳城移拨,设城守
尉1,副总管2,佐领8。1879年(光绪五年)裁城守尉,改设副都统。节制中、南、北3路:
南路巴彦苏苏;北路北团林子(绥化);中路呼兰城。副都统衙门设于呼兰城,下设内三司
和外二厅。内三司为堂司(掌印)、户司(掌旗民地亩)和兵司(掌军政缉捕);外二厅为
民务厅和街道厅。1886年(光绪十二年)又设分防经历2员(一驻呼兰城,一驻余庆街)。
七、通肯副都统衙门
咸丰、同治年间,大批汉民流入东北黑龙江地区垦荒。光绪初年,呼兰河流域的汉族流
民大批迁向海伦河流域(原依克明安旗游牧地),并和实行封禁的官衙不断斗争,迫使朝廷
最终于1897年同意放荒。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在通肯河畔设立副都统衙门。对通河、
海伦河、克音河流域进行管辖,分为4段:通肯段(今海伦县境)、巴拜段(今拜泉县境)、
北克音段(今通北一带)和南克音段(克音河流域)。
八、兴安城副都统衔总管衙门
1882年(光绪八年),清廷为了加强对鄂伦春人的管辖,建置兴安城,设置了副都统衔
总管衙门,下设左右二翼,翼内设满洲副总管2、鄂伦春副总管8,佐领、骁骑校各16,笔帖
式6,委官32。1893年(光绪十九年)裁总管、副总管及其衙门,改设协领佐领,分别划归瑷
珲副都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