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黑龙江边防体制
清廷为强化黑龙江地区的统治和抵御沙俄的袭扰,从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起,着手
设立通往边境地区的驿站,并相应建立了卡伦(哨所)和巡边制度。
一、卡伦
相当于今天的边防哨所。最早于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在“呼兰设卡伦八处”,防止
内地流人窜入“龙兴之地”。1727年(雍正五年)在黑龙江边界一带,陆续建立了3种卡伦:
经常有兵丁戍防的为常设卡伦;在山川、关隘按季节派兵戍守的为移设或堵设卡伦;根据边
境形势变化巡防的为随时添设卡伦。但更多的是常设卡伦,负责巡防、邮递、税收、垦荒等
勤务。对离副都统府较远的卡伦,派总卡官驻守,予以行政交涉权,并配书记长辅佐。戍守
官兵选募的条件是:总卡官为协领衔、卡官为五品至八品顶戴,均由上司选派,“不拘旗汉
、文武”。“总卡官须品职较崇,素有声望,明于交涉者”。卡官须熟悉边情,能耐劳苦者
。卡兵挑安分农民不染军营习气者,每卡以土著客民各半。巡防之规则是:每星期卡官率卡
兵巡视所管辖区一次,并与左右邻卡在交界处会晤(即会哨)。具体日期由总卡官于前一个
月通知各卡,会哨时互换由总卡官制发的烙印木牌,以作凭证。
二、巡边
相当于现今边防部队的巡逻,“谓之察边”,始于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定期执行
巡察任务,以此代替在边境地区的守备部队。区域划分是:齐齐哈尔副都统辖段是格尔必齐
河、额尔古纳河边境线;墨尔根副都统辖段是墨里勒克一带;瑷珲副都统管辖楚尔海图地带
。每年5、6月间,便由齐齐哈尔、墨尔根、瑷珲3城副都统各派协领1员,佐领、骁骑校各2员
,兵丁共240名,分3路巡察各自的防务地段。并建立了严格的会哨制度。在巡边终点设有牌
所,“刻记查看年月日期,以备日后巡查之记”,如果平安无事,则如实汇报。接受汇报的
将军,立即呈报朝廷。各路官兵在察看各河口及河源时,须垒石作为巡逻标记的石堆,称为
“鄂博”或“封堆”,以示每年巡察时必须到达的地点。外兴安岭山梁和发源于外兴安岭南
坡的各河源,则每隔3年由黑龙江副都统和布特哈总管派兵巡察。黑龙江下游一带,则由三姓
副都统派官兵巡察。
三、驿站
置交通要冲处,负责驰驿传递谕令、文书、奏报等,过兵和运送军用物资时给予方便。
清代由黑龙江至京师,在康熙年间形成3条驿道:一条是新设的驿道,从京师至瑷珲区67站,
路线是京师、山海关、盛京、伯都纳、茂兴、齐齐哈尔等处至瑷珲,俗称大路。另一条是瑷
珲至京师,经齐齐哈尔、蒙古郭尔罗斯、扎赉特、杜尔伯特、乌珠穆泌等处经喜峰口入京师
,俗称蒙古路。再有一条路,俗称八虎(法库)道,即由蒙古境入法库边门至盛京以达京师
。此外,在雅克萨战争之前,在黑龙江北由瑷珲至索伦村之间还设4站。1685年(康熙二十四
年)4月,当清军进攻雅克萨之际,为奏报军机迅捷,自墨尔根至雅克萨之间设另一条驿路,
共25站,以后这条驿路延至漠河共30站。每个驿站都有站官管辖,站官为六品,后改为八品
。站官下设管站笔帖式2员。各站皆有站房,以接待公差。一般文书到站后,由站官轮流分配
给站丁,递送下一站。轮值站丁接过文书必须立即上马疾驰,不许稍误。遇有紧急文书时,
在站上换马不换人,须星夜疾送。站上这套严格制度,保证了驿站的高度效率,特别是驰报
军情的效率。例如,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6月25日,清军攻克雅克萨后,驰送的奏捷报告
,康熙在7月5日便收到,只用了11天,平均日行400多里,在当时可谓神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