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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辽 代

第三篇 兵 役

第一章 明代以前

  辽代黑龙江地区统辖于辽黄龙府都部署司。驻有宫帐军及部族军。
    辽政权建立前军队体制属部族营卫制。部族为生产与军事相统一的组织。平时“畋渔” ,战时“攻战”,亦兵亦民。辽政权建立后,其征兵渐趋制度化,实行全国统一的“全民皆 兵”的制度。“十五岁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 丁各一人”。遇有战事,“沼诸道征兵”,“铸金鱼符,调发军马”。
    辽军的征调权属于朝廷。984年至1031年,辽圣宗四时“行之所在”略固定。春夏驻于黑 龙江地区松花江、永安山一带,辽帝亲军亦随之移动。亲军旧称御帐亲军,由各地“摘蕃汉 精锐,选天下精军”征调编成。亲军另有宫卫骑军,担任皇室行在及陵寝警卫,并随时应征 参战。除皇帝亲军外,另有地方军队,如大部族军及属国军等。大部族军属部族首领,其征 调多以私军名义。每次征调数量不等,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国有戍政,量借三五千 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属国军,为辽政权各地属国之军队,兵权虽在属国,但有应调 参战的任务。《辽史·百宫志》记:“辽属国军可籍者五十有九,期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 兵,或下诏专征,不从者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