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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八旗”兵制

第二章 清 代

  八旗兵役制度为清代所独有,是军政一体、兵民合一、耕战结合的制度。源于入关前所 实行的牛录制。女真人行师围猎时,无论人之多寡,“依族寨而行。每人出箭一支,十人中 立一总领”。满语称箭为“牛录”,称总领为“额真”,牛录额真意为“箭主”。1601年, 牛录已作为军队的基层组织。努尔哈赤有军队4牛录,每牛录为300人,设1牛录额真统辖。各 牛录分别以黄、红、蓝、白四色旗加以区别。1615年,军队扩充为八旗,即在原四正色旗上 镶边,为四镶色旗。共为正黄、正红、正蓝、正白、镶黄、镶白、镶蓝、镶红八旗。1642年 后,在满洲八旗的基础上,又扩展为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总共24旗。
    旗的编制序列为:1牛录300人,设1牛录额真统辖(牛录额真又称牛录章京,汉语称佐领 );5牛录为1甲喇,设1甲喇额真统辖(甲喇额真又称甲喇章京,汉语称参领);5甲喇为1固 辅山,设1固山额真统辖(固山额真,汉语称都统或旗主),并设置左右梅勒额真佐之(梅勒 额真,称梅勒章京,汉语称协领)。
    一、八旗兵役体制
    清初,黑龙江地区先贯彻“凡隶于旗者,皆可以为兵”的兵役体制,实行“出则为兵, 入则为民”,“以旗统民,即以旗统兵”的征兵制度。后来,黑龙江旗民“生齿日繁”,只 有“食饷者始称旗兵”,多余“男丁”称“旗丁”。有服兵役义务的,仅限有旗籍的“旗丁 ”,即编入佐领(牛录)的壮丁。
    佐领既是八旗军的基本编制单位,又是旗民的基本行政管理单位。其最高长官亦称佐领 。旗兵的征集通过佐领组织实施。旗丁是旗兵的主要来源。
    黑龙江地区的佐领,分为驻防佐领和打牲、游牧佐领。一是“移吉林宁古塔满洲汉军披 甲家口”于“齐齐哈尔、黑龙江、墨尔根等地”“永作驻防”的佐领,一是归顺的少数民族 ,受朝廷册封的打牲、游牧佐领。
    黑龙江地区驻防佐领共91个,分驻于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城、呼兰、呼伦贝尔、 布特哈、兴安等地。另外,归黑龙江将军监督、节制的还有蒙古4旗,即扎赉特、杜尔伯特、 郭尔罗斯后旗、依克明安。
    二、驻防旗兵的征集
    旗兵征集,一是按旗兵缺员数从养育兵中拔补;一是从打牲、游牧佐领中征调。
    (一)拔补
    驻防八旗兵分为前锋、领催、马甲、匠役、养育兵。前4种为服现役士兵,养育兵为马甲 的法定后备兵员。养育兵,满语称“华沙布勒绰哈”,是10岁以上的幼丁或壮丁,类似当代 的预备役兵员。养育兵有编制员额,给养由国家提供。16岁以上的养育兵,才有资格经考核 拔补为马甲。
    拔补养育兵,采取“验缺法”。各旗依据所缺兵员数,提出养育兵预拔补的数字,上报 将军衙门的兵司。兵司于校场集中应补的养育兵,并将应补的养育兵所属的旗别、年龄、履 历等情况书写于一木牌之上。将军或副都统,根据排列顺序,逐一检验其武艺,考核其马上 、陆地的射箭技能。然后“择技艺精、劳绩著”的养育兵,当众确定拔补为旗兵。
    (二)征调
    征调通常在打牲、游牧佐领中进行,一般是“三人中许一人充马甲”。1771年黑龙江将 军规定,每佐领领催4名,前锋2名,马甲(亦称披甲)48名;汉军佐领出领催4名,前锋2名 ,马甲38名。黑龙江驻防八旗兵除满洲、汉军八旗外,其他均由土著民族征调编成。因此, 黑龙江驻防旗兵,被称之为“八大围”或“八部落”,即满洲、汉军、索伦、达呼尔、鄂伦 春、毕拉尔、巴尔虎、厄鲁特。
    成批征调,通常是在国家进行战争,或是调换驻防时进行。
    康熙年间,清政府为收复雅克萨城,驱逐沙俄,除调集内地八旗军外,还在当地进行大 规模征兵。其中,征集索伦达呼尔兵1500名,驻守齐齐哈尔和黑龙江城。1691年,为保证有 足够的兵力守备各城,黑龙江将军曾命令“齐齐哈尔地方以索伦达呼尔之众”“披甲驻防” ,并“遣满洲二百人往彼教训之”。1731年,为平息准噶尔的叛乱,清政府曾命令选征驿站 余丁1393人,顶替出征旗兵,驻守齐齐哈尔。1760年,又征调打牲壮丁2000人充当旗兵。
    黑龙江地区的打牲、游牧民族,是清政府历朝征兵的重要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天命、 天聪、崇德及顺治初年,在黑龙江流域征调的兵丁达4万之多。乾隆中期,征调锡伯、达斡尔 族兵几千人长期驻守新疆。乾隆、嘉庆年间,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也征调过黑龙江八旗兵 。仅雅克萨战役后,黑龙江驻防八旗兵,共被征调过40余次,而“奉调出征”的八旗兵,“ 大部亡于战阵”,致使当时黑龙江地区“户口凋零”。
    据统计,黑龙江地区,清代驻防八旗的兵员为:1683年13000余人。1692年19003人。18 69年10300人”。1887年为14846人。而与之相应的旗丁,1747年为23705人。1781为3677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