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奉军驻黑龙江地区部队的军事训练
第二章 中华民国时期
奉军规定部队士兵的正规训练为1年,其中前半年为新兵入伍教育及基本(亦称制式)教
练,后半年为应用(亦称战斗)教练。黑龙江地区的奉军部队军事训练完全由建制部队自行
组织,由各级军官或军士担任各个科目的教练员。训练内容分学、术两科。学科多为理论科
目,通常在课堂(寝室)组织;术科在操场及野外实施。学科教育一般以下列教材为主要依
据:精神讲话(由高一级军官讲授)、军队内务规则、陆军礼节、惩罚令、步兵操典(特种
兵都有自己的兵种操典)、各种教范(包括射击、体操、劈刺教范等)、阵中要务令。术科
教育训练以班、排、连为单位组织进行,先以徒手教练开始,尔后进行持枪教练,野外训练
的科目有射击(打靶)和战斗教练,连以下的战斗教练由本连自行组织,连、营的战斗教练
分别由团、师组织实施。军士的养成教育由团或旅一级组织,通常以教导队、军士队和学兵
队等临时的组织形式进行。军官的平时教育由团或旅一级统一组织,训练时间在1个月左右。
但由于奉军编制体制较混乱,加上战事频繁,军士、军官的平时教育多不能正常组织实施。
黑龙江地区驻防奉军在部队军事训练实施期间,师(旅)以下各级指挥官,都亲自组织
人员督查所属部队的训练,并建立逐级上报训练情况的制度。每年训练结束后,由奉军最高
训练机关派出校阅组,到各部队考核部队的训练效果。
第一次直奉战争以前,奉军的军事训练制度比较混乱,部队的军事素质很差,黑龙江地
区驻军更为严重。1921年爆发第的一次直奉战争,直至1922年春季,以奉军失败而告终。奉
军退回东北后,于1922年至1924年对陆军严加改革,在奉天设立了奉军陆军整理处。同时严
格军事训练制度,加强对军官的军事教育,淘汰不合格的军官和士兵,消除过去一切积习,
力求军事训练严整。驻黑龙江地区奉军各师、旅,在整理时期重点加强了部队的军事训练,
调整了训练时间和训练科目,并对积有恶习的士兵严加惩处,使黑龙江省内奉军的军容较前
大为改观,战斗力亦有所增强。“改革”后的奉军武器装备多来自日本,军事教育的典、范
、令也多是参照日本军队的,并聘请日本军官到各部队任教。驻各区的军事教育机关、部队
多有日本教官帮助指导训练,训练方式、方法亦受日本军队的影响较大。
奉军为适应战争的需要,战时的军事教育时间较短。黑龙江地区奉军为参加第二次直奉
战争(1924年),打破了平时正常的军事训练周期,减少了训练内容,训练中主要以战斗教
练和射击训练为主,如果战况紧急,新兵入伍后仅组织短时间的射击训练,组织几次实弹射
击,即令开赴前线参加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