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第二章 解放战争时期(东北民主联军)
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军队迅速进入东北解放区,组建东北民主联军。中共中央东北局
明令各驻军部队必须把指挥权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现“党指挥枪”的原则;同时把加
强军内各级党组织的建设,保证组织和成员的战斗性和纯洁性作为部队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
。
一、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实行军内党委制
1945年6月,中共中央“七大”决议对党在军队中的组织形式已有明确规定:“应根据古
田会议原则,组织军队中各级党委会,以避免军队中单个首长制所产生的一些缺点。”进入
东北的包括黑龙江地区在内的东北民主联军各部队,均遵照党中央的决定,在部队建立了党
的领导核心,有的称“党务委员会”或称“军政委员会”。1947年8月,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
部根据中央和东北局的指示,先后发出《关于我军党的组织形式的决定》和《恢复我军党委
制度》的文件,指出:“野战军纵队以下,地方独立师团以下,以及前后方的直属机关、学
校、工厂、医院等,均成立党的委员会。”关于各级党委会的职权范围,文件中明确规定:
“凡关于工作、教育、生产、政策、干部及独立行动部队之作战计划等问题,除紧急情况之
处理,应由首长担任外,在一般情况下,由军队中各级党委经民主讨论与决定,再由首长去
执行。”
在黑龙江地区驻防的野战部队,各级军区及所属部队,均按照这个决定精神,迅速在部
队中建立起各级党的委员会(简称党委)。1948年1月5日,在北满各军区会议上,经东北局
和民主联军总部批准,黑龙江地区内的龙江、松江、合江、嫩江、牡丹江军区及所属各军分
区均正式建立起党委。为便于执行任务,兼顾统一性和地方性,各军区、分区党委受民主联
军总部和当地省、地委的双重领导。与此同时,军区所属的师、团、营、连和直属机关、分
队也都相应地建立起各级党的委员会。连队和各军事专业小分队,党员满3人以上的均按“支
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简称支部)。
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黑龙江地区各部队由于建立和实行了军内各级党委制,形成了党
的领导核心。部队建设、各项军事行动,如参战支前、剿匪建政、兵员组训等重大决策,都
由各级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付诸实施,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军内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黑龙江地区各部队把加强军内各级党的组织建设作为部队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发
展党员、整党教育等各种措施,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使部队的战斗力
逐步增强。合江军区各部队因战争的需要很快发展壮大起来,部队建制不断扩大,新成分急
剧增加,急需发展党的组织以增强堡垒作用。在各部队经过诉苦运动、阶级教育,革命觉悟
迅速提高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党的发展工作,强调“除一般工作外,发展工作应提到重要地
位”。军区所属独立一团、骑兵团、炮兵团等都积极发展党员。到1947年底,连队党员数量
达到占干部、战士总数的35%左右。与此同时,松江、嫩江、北安、牡丹江军区也都发展了相
当数量的党员,一般连队的党员数量都能达到20%以上。党员政治质量普遍较高,成分多为工
农劳动群众、革命知识分子。
在大力发展党员的同时,黑龙江地区各军区党委和各级政治机关根据党员和各部队的思
想状况适时进行了整党。松江军区于1946年初就针对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到东北来是准备享
受一下”,进入哈尔滨市后,到处“抓一把”、“搞小仓库”,希望“工作少、地位高、东
西多”的和平享乐思想,开展了整党运动。整党内容是“整编制、整工作作风、整腐化思想
”。通过整党,使干部和党员打掉了怕艰苦、厌倦斗争的错误思想。1947年开展土改运动时
,部队中又出现一些严重的右倾情绪,主要表现在对土改运动认识模糊,出现个别党员干部
包庇地主,干涉群众斗争,甚至出现有的部队(如松江军区五团)武装干涉群众土改运动的
问题,还出现了一些党员干部收受贿赂、写护照送地主出境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松江军
区于1948年又开展了整党,使党员、干部增强了政策观念,坚定了阶级立场,有的干部说:
“没有这次整党,不知会把自己拖到什么地方去呢!”合江军区、龙江军区、嫩江军区,也
都根据部队在剿匪作战、土改运动、练兵运动中干部、党员的思想情况,进行了多次的整党
活动。与此同时,各军区政治机关还建立了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制度。开始时,采取每周一次
党课的方式,由教导员上课,对党员进行教育。讲课内容有:入党条件、共产党简史、入党
手续等。松江军区政治部为帮助部队上好党课,还专门印发了党课教材《共产党员须知》等
。后来,各军区都以团和县大队为单位开办了党员训练班,每期训练20至40人,时间7至15天
。合江军区还要求每个党员要训练两次。为提高支部委员会工作能力,合江军区各分区还举
办了支委训练班,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