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式陆军的医务
清末编练的新式陆军根据清政府规定:“凡一军两镇即应设立军医局,如镇数增加,局
内员司也递照增设,以敷为度。”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徐世昌为东三省总督,编成
新军第20、23两镇。徐世昌奏准清廷,在奉天成立了东三省陆军军医局,负责东三省军队的
医疗任务。清军规定:军官可随时到军医局就诊,士兵患病由随营中医诊治,其不能诊治的
疑难病症,方可送军医局。1910年(清宣统二年),第23镇所辖的第一混成协移驻齐齐哈尔
。其医务人员配备情况是:镇(师部)设正军医官1名,协(旅部)、标(团部)均无军医。
标所辖的3个营,每营设军医长1名,军医1名,队(连)、排均无军医。第一混成协官兵看病
大都由营里的军医长和军医诊治,疑难病症要送到沈阳东三省军医局治疗。第一混成协的医
务人员都是由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时,在天津开办的北洋陆军军医学堂培养出来的
。
为战时救护需要,第一混成协还发给每名士兵包扎伤口用布条一卷,止痛药棉两副,随
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