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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养护方式

  黑龙江省公路养护有专业养护、专群养护、群众养护、场矿自养4种形式。
    一、专业养护
    50年代初,松江、黑龙江两省在干线公路、边境公路以及少数县级公路上,开始建立专 业养护公路组织。1954年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这种专业养护公路方式得以沿续和发展 。
    1950年4月,松江省在东部密山县之密山至虎林公路上,建立了第一个养路段(称密虎养 路段)。其下设大柱桥、太和村、裴德3个道班,共养护公路107公里,配道班工33人,平均 每人养护公路3公里。10月,组建了密虎公路管理段。同年,在哈尔滨至同江公路之哈尔滨到 宾县间,建立了蜚克图公路管理段。其下设王乡屯、永增源、满家店、蜚克图4个道班,共养 护公路65公里,配道班工32人,平均每人养护公路2公里。1951年,在尚志至方正、福利屯至 富锦公路上建有两个养路段(称尚方、福富养路段);在绥芬河至东宁、牡丹江至世环镇公 路上建有两个独立工区。
    黑龙江省于1950年4月,在肇东、肇州至肇源公路上,建立了第一个示范养路段(称三肇 养路段)。下设5个道班,配员工30人。1952年至1953年先后建立了嫩江至黑河、克山至拜泉 、安达至明水公路上,建立了3个养路段(称嫩黑、克拜、安明养路段)。
    1954年8月1日,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省会设在哈尔滨市。合并后的黑龙江省交通厅 内设养路科、养路总段。养路总段管辖齐富、安明、克拜、密虎、三肇、嫩黑、哈宾、福富 、尚方等9个养路段和绥阳至东宁、牡丹江至东京城两个工区。
    1956年,黑龙江省交通厅把上述养路段调整为密虎宝、福富宝、宾阿、鹤萝、北德、尚 方、齐甘、黑北嫩、三肇、拉甘等10个养路段。
    1958年,黑龙江省交通厅为便于当地人民政府对养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黑交路57号 文下发了养路体制调整下放的通知,调整的原则是:(1)一条路线在一个市县境内,或通往 邻县,里程较长者,划归该市县管理。将密虎宝养路段的公路,分别划归密山、虎林、宝清 县管理;福富宝养路段的公路,分别划归集贤、富锦县管理;宾阿养路段的公路,划归哈尔 滨市管理;鹤萝养路段的公路,划归萝北县管理;北德养路段的公路,划归北安县管理;克 拜养路段的公路,分别划归克山、拜泉县管理;齐甘、拉甘养路段的公路,分别划归齐齐哈 尔市、甘南县管理。(2)一条路线跨过二三个市县者,其养路段划归专署领导。将尚方养路 段划归牡丹江专署领导;安明养路段划归嫩江专署领导;嫩黑养路段划归黑河专署领导。( 3)一条路线跨过两个专署者,同时各县境内里程不长,养护技术比较复杂,不便分管者,则 以省领导为主,与有关专署、县实行双层领导。把三肇养路段确定以省领导为主,与有关县 实行双层领导。
    1965年,黑龙江省交通厅为了试行公路分级管理,组建了黑河养路总段和安明养路段。 黑河养路总段养护有北安至黑河和嫩江至黑河两条公路,长525公里。安明养路段养护有安达 至明水和安达至大同两条公路,长153.1公里。这两个段由黑龙江省公路管理局直接领导。其 余各养路段仍由各县领导。1966年,纳入黑龙江省公路计划的县以上公路里程为8483公里, 其中专业养护里程为6258公里,有道班工人5418人。全省除抚远县外,都设有养路段。
    “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工作受到了严重的摧残。1967年撤销了黑龙江 省公路管理局。同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在哈尔滨召开的抓革命促生产公路建设会议上, 批判了专业管理,条条专政,提出了在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上实行“专群结合,以群为主” 的方针;在执行上受“左”的影响,又把“专群结合”改为“群专结合”,实际上否定了专 业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片面强调了“以群为主”。到1968年,仅一年左右时间,不仅省 、地(市)公路主管机构被撤销,县级公路管理和养护机构也处于瘫痪状态,管理干部和技 术人员大多被调出或下放农村,有很多道班工人也被调走;省直属黑河养路总段和安明养路 段都下放到县,有的县把干线公路下放到公社管理,公路处于无人备料、无人养护状态。19 69年,全省公路养护里程已达15737公里,比1965年增加8109公里,而道班工人只剩4061人, 减少1357人。公路路况严重下降,全省好路率不到30%。
    1973年,由于边境公路里程的增加,专业养护公路里程为10014公里,道班工人为6904人 。1978年,专业养护公路里程为11391公里,道班工为10871人。这个期间,增加的道班工人 多是从农村建勤代表工中选出的,每人每天发给1.20元补助费及0.30元伙食费。
    1979年至1982年,为了解决边境地区干线公路养路工人不足,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先后招收养路工人近4000人。并从多年从事养路工作的农村建勤代表工中录用。
    1980年9月,经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青冈养路总段。负责养护哈尔滨至北安 和呼兰县境内的公路,共长435.2公里。1981年11月,将宾县公路站改为宾州养路段。青冈养 路总段和宾州养路段,均为省直属事业单位。1984年,绥化地区组建了绥庆养路段,负责养 护绥化至庆安公路。
    二、专群养护
    专群养护,即专业道班工人与组织当地群众共同养护公路。这是黑龙江省对交通量较大 的县级公路和部分国道、省道养护所采取的主要形式。
    黑龙江省在1950年9月,把养护的8条主要公路,分为3个等次,根据交通量情况,配备了 不同数量的固定道班工人,实行专业道班工人与组织当地群众共同养护公路。即把克山至安 达、绥化至望奎两条路线,列为甲等养护路线,平均每5公里设道班工人1人;把克山至讷河 、拜泉至依安、嫩江至黑河3条路线,列为乙等养护路线,平均每10公里设道班工人1人;把 齐齐哈尔至拉哈、北安至孙吴、肇东至肇州、肇源3条路线,列为丙等养护路线。8条路线共 配专业道班工人92人。同时,组织群众养路员,以道班工人为骨干进行公路养护。1950年10 月,东北公路总局提出,肇东、肇州、肇源(简称三肇)公路系土路,不宜设专业道班,应 组织当地群众养护公路,因此这条路线改为专群养护,仅设道班工人8人。以上8条公路共长 798公里。
    1951年,东北公路总局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工作,要求对省道以上的公路,配备道班工人 ,实行专业道班与组织群众共同养护公路。黑龙江省又在齐齐哈尔至林甸、朱家坎至景星等 6条公路上,配备了道班工人,并组织群众共同养护公路。道班工人增至191人。
    松江省在哈尔滨至宾县及密山至虎林、东宁至绥芬河、牡丹江至世环镇(今东京城)、 密山至兴凯湖、尚志至方正,总长497公里公路上,设养路段3处、工区2处,每3至5公里配道 班工人1人,共125人,与当地群众结合进行公路养护。
    1954年以后,黑龙江省重点修建了主要工业区和农垦区的公路,干线公路里程不断增加 。专群养护公路里程,1962年已有2087公里,1970年则增加到4268公里。1973年以后,实行 专群养护的公路,有的因交通量增加而改建为较高等级公路,纳入专业道班养护。1975年将 专群养护公路里程调至2500公里。此后,专群养护公路里程均保持在2100至2500公里之间。
    专群养护公路的经费来源,由养路费统一安排。其中,专业道班工人,由养路经费中每 月发给固定工资,与专业养护公路相同,但人员较少,是公路养护骨干力量;其余人员由群 众代表工中补充。群众代表工,属于民工建勤,只给少量伙食补贴,每公里公路所需经费也 较少。
    三、群众养护
    东北行政委员会于1949年5月23日下发了《东北公路养护暂行办法》,同年7月19日颁布 了《东北公路养护暂行办法细则》,明确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群众养护公路。黑龙江省于1950 年把齐齐哈尔至甘南,朱家坎至景星,甘南至突泉(1954年调整行政区时,将突泉划归吉林 省白城地区)3条公路作为群众养护重点路线,并要求各县都确定一条公路纳入群众养护路线 。当年共组织公路养护委员会525个,委员1895人,小组3095个,组员116928人。1年间,共 整修公路1396公里,组织群众养护工作较好的县有望奎、安达、海伦、明水、甘南、克山、 青冈、肇州、兰西等县。到1952年,组织群众养护公路达3469公里。松江省在1950年10月, 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命令,除饶河、抚远、佛山(今嘉荫)、萝北4个边远县外,其余32个县都 建立了交通科;在305个区中,有269个区配上交通助理398名;在3717个村中,有3207个村配 上交通委员3063名;在20个县、141个区中,组织村养路委员会868个,有委员3738名。并组 织群众养护公路2988公里,占全省公路里程的49%,其中养护主要公路12条,1527公里。
    1954年8月,黑龙江省群众养护公路里程已有7008公里。到1955年,全省群众养护公路里 程增加到8558公里。群众养护公路,主要是对公路进行经常性的看管和修补坑槽,并于春秋 两季定期整修。1955年,为加强群众养护公路,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下发了《黑龙江省 群众养护公路实施细则》,指出组织群众养护公路形式,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需要组织 一定人员进行养路。并确定首先有重点地养护运量较大的路线。1956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 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的指示精神,结合具体情况,颁发了《黑龙江省19 56年民工修建地方道路实施暂行办法》。
    明水县于1956年至1957年,推行以乡负责,以社包干,固定专人养路办法和养路任务单 。全县主要公路7条,172公里,保持了路面平坦、坚实,桥梁完整,边沟整齐,并缩短了土 路雨后阻车时间。明水县在双兴、友爱两乡推行养路任务单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到5个社,建 立5个养路队,固定养路社员184人。其总结出的优点是:(1)密切结合农业生产,克服生产 与养路在时间上的矛盾。(2)提高工效,保证质量,节约民力,减少浪费。(3)培养技术 人才。(4)有利于开展竞赛,进行检查、评比。(5)加强责任制,保证经常有人养路。
    黑龙江省交通厅在全省推行了明水县组织群众养护公路做法。1957年,全省已有明水、 依兰、林甸、齐齐哈尔等20几个市县建立群众性常期养护公路组织,有群众养路员863人,养 护路线22条,1702公里。每个养路员养护公路里程,是根据沿线运量大小以及公路质量等情 况而定。主要路线1.5至2公里1人,一般路线3至4公里1人。全省群众养路组织的基本形式有 两种:1.乡社出群众代表工,结合农业生产养护公路;2.乡社分路段包干,固定专人常年养 护公路。依兰县对境内的依兰至勃利公路60公里,即采取以社出群众代表工的形式。他们从 沿线社队抽出27名群众养路员,集中食宿,派干部领导。并在公路两侧村屯稀疏,劳力较少 的地段,结合农隙进行整修公路。当时全省多采用这种形式。1958年,有些市县公路部门将 群众养护公路组织,交由人民公社管理。以后,由于公路部门在业务指导上有些放松,有的 群众养护公路组织流于形式。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 工作的指示》,黑龙江省交通厅对省内养护路线进行了调整。同时,加强了对群众养护公路 组织的管理与指导。“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养护公路组织也处于瘫痪状态。1972年以前 ,群众养护公路里程一般在3000公里左右。1973年,黑龙江省交通局根据交通量的增长,相 应地增加了专业养护公路里程,县以上公路群众养护里程调减为832.7公里,1979年减至605 公里,到1982年减为300公里。乡级公路仍采用群众养护形式。
    四、场矿自养
    黑龙江省专用公路,主要是农场总局、林业总局和大庆油田修建的场矿公路,分别由本 系统自行养护。
    (一)垦区公路养护
    1958年之前,垦区各农场对场区公路,采取临时组织维修形式。1959年,东北农垦总局 所属各农场建立养路队,场区干线公路按每公里配备1名养路工人,已有千余人的养路队伍。 各农场的公路均由自己养护与管理,并一直沿续下来。1976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在召 开的工交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规划,加强养护,积极改造,保障畅通的垦区公路方针,并要 求在近期实现公路路线标准化,桥涵永久化,路面砂石化,路旁林荫化。农场总局公路管理 部门从1977年至1979年,连续三年组织公路养护、改造会战,使路况明显上升。到1985年, 垦区各农场均设公路管理站,有养路道班462个,专业养路职工9000人。为了便于公路养护和 管理,黑龙江省交通局于1974年将582公里公路交由农场公路部门代为养护和管理。
    (二)林区公路养护
    黑龙江省林区从1953年开始修建公路,至1985年,已建成干线、支线相联,与国道、省 道、县道相通的林区专用公路网络。并建有专业养护组织。
    林区公路,主要是根据运材需要进行修建。多是组织群众抡修为主,边勘测、边设计、 边施工、边通车,工程技术标准较低。因此在公路养护上,多采取逐段突击的方法,以保证 道路畅通。
    1979年以后,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加强了公路养护工作。并于每年召开一次公路养护专业 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布置工作,检查评比。1982年,林业部颁发了《林业公路管理 规程》。各森工企业健全了公路管理机构,增加了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改进养路方法,实 行科学养路,使公路养护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都有较大提高。有38.5%的公路达到林建二级建筑 标准,按林业部门标准评定好路率达87.2%,比1981年提高6.5%。
    (三)油区公路养护
    大庆油区公路在1970年以前,主要靠家属工进行公路养护和部分路段临时性修补。1971 年3月,大庆油区组建了专业养路队伍,有职工239人。到1982年,大庆油区有养路大队1个, 养路工区4个,职工645人,担负油区干线、支线的公路养护。公路养护里程为585公里,配备 机械设备有35种102台。公路养护已由单一修补坑槽发展到大面积改造路面;由单一养护路面 发展到路基、边坡、排水沟及路上标志、里程碑等全面养护;由过去以夏天养护为主发展到 一年四季常年养护。大庆油区坚持实行计划养护公路,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冬天,他们多采 用素土修补公路坑槽,控制路面破损,以延长路面的使用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