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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运输业

  黑龙江地区陆路运输业自清代以前主要是驿运形式,而商业性公路运输业则兴起于清末 民初。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沿线兴建城镇,开拓商埠,客货流量日渐增多,有了营业性 车户、粮店、货栈和爬犁铺等民营运输户。随着外国资本的渗入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运输工 具和运输方式开始发生新的变化。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哈尔滨始有小型汽车营运。 1912年(民国元年)9月,双城堡王庆发等人合股集资开办了轻便铁道马车有限公司,首次采 用轨道马拉列车进行客货运输。1914年(民国3年)2月,黑河道尹张寿增倡议,由公署出资 卢布4万元与当地商民姜德清合股购3辆汽车,开设黑河长途汽车公司,经营黑河至嫩江、讷 河、齐齐哈尔间公路客货运输。但因道路难行,车辆损坏严重,消耗过大,营运2个月停业。 至1921年(民国10年),哈尔滨、齐齐哈尔、黑河、三姓(今依兰县)、海伦等地已有7家合 资开办的汽车厂、公司,还有个人汽车营运户,共有汽车45辆。这些营运汽车只有少数从事 短途运输,多数则进行长途运输。为鼓励发展民营汽车运输,保护业主利益,1922年(民国 11年),黑龙江省警务处以第46号训令颁发了《黑龙江省管理营业汽车规则》。从此,黑龙 江地区经营汽车运输的不仅有中国人,同时也有日、俄等外国商民。1926年(民国15年)日 商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在哈尔滨设立支店,下设11个营业所,经营客货汽车87辆。至1931年( 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黑龙江地区的依兰、黑河、泰来、双城、五常、肇州、乌吉 密河、一面坡、山市、宁安、牡丹江、绥芬河、满沟(今肇东县城)、安达、泰康(今杜尔 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哈尔滨、付家甸(今哈市道外区)、沈家、绥 化、海伦、望奎、巴彦、方正、佳木斯、富锦、松浦(今哈尔滨市江北)等23个城镇,先后 有中、日、俄等私人开办的汽车公司、厂、汽车帐房、营业代办所和个人汽车营运户达612家 ,共有客车1347辆,货车61辆。黑龙江地区的马车已有19万多辆,而专业性的运输马车不多 ,且集中在城镇。大部分马车则以农业为主,农闲季节参加营运。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长期霸占东北地区,并掠夺资源,镇压抗日武装力量,首 先对交通实行垄断。1932年(民国21年)8月,伪满洲国国务院与日本关东军签订“水陆航空 交通运输经营权由关东军控制监督协定”。在公路运输方面,明确规定南满铁道株式会社铁 道总局经营公路汽车运输。1934年(民国23年),哈尔滨铁道局设立汽车股、课,后改称汽 车局,下设汽车事务所、营业所。随后齐齐哈尔、牡丹江铁道局也分别设立汽车运输机构。 3个铁道局先后在黑龙江地区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富锦、黑河、孙吴、肇 东、呼兰、珠河、双城、宁安、海林、东安、东宁、勃利、拜泉、讷河、郭尔罗斯前旗等市 县设立19个汽车营业所,共有客货汽车80余辆,经营公路客货运输。1941年(民国30年),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个铁道局的汽车增至1129辆。
    在此期间,日本另一运输组织——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先后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等地分设运输营业支店,控制民间公路客货运输,排挤弱小民营运输业。据1933年(民国22 年)《满洲国汽车运输业》记载,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方正、宾县、双城、密山、海 林、昂昂溪、黑河、讷河、克山、庆安、绥化、海伦、安达、拉哈、呼兰、满沟、肇州、肇 东等20个市县镇的民营运输户共402家,其中经营长途客货运输的135家;共有汽车1065辆, 其中客车443辆,小轿车450辆,货车172辆。与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前相比 ,运输户减少210家,汽车减少343辆。1937年(民国26年)伪满洲国交通部颁发了《短途运 输统制纲要》,提出扩大民营汽车运输。到1938年(民国27年)10月,黑龙江地区营运汽车 增至2353辆。其中,三江省有客车61辆,货车269辆;牡丹江省有客车78辆,货车565辆;龙 江省有客车163辆,货车120辆;黑河省有客车16辆,货车27辆;滨江省有客车715辆,货车3 39辆。
    1941年(民国30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战争屡遭失败,其国内经济濒 临崩溃。这时,黑龙江地区的商业性汽车运输日逐萧条,有些民营汽车运输因缺少汽车配件 和油料而停业。到1945年(民国34年)日本侵略军投降前,黑龙江地区共有汽车2247辆。其 中:滨江省有大客车57辆,轿车646辆,货车106辆;牡丹江省有客车26辆,轿车9辆,货车4 09辆;三江省有轿车6辆,货车448辆;东安省有货车316辆;龙江省有客车6辆,轿车29辆, 货车39辆;黑河省有轿车1辆,货车29辆;北安省有客车31辆,货车26辆。
    在上述汽车总数中,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3个铁道局共有汽车1 315辆。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除有汽车150辆外,尚有马车3509辆,手推车581辆。1945年1月至 8月,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共组织民间马车参加运输13379辆。其它民营汽车782辆。
    “九·三”抗日战争取得了胜利,日伪政权随之解体。黑龙江地区大部分营运汽车在日 本侵略军败退时被毁坏,其余一部分由苏联红军和东北民主联军接管而民间汽车运输车辆所 剩无几。
    自1946年开始建立与发展了黑龙江地区人民自己的公路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