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货物运输
清末民初,黑龙江地区以畜力车为主的货物运输日渐增多。主要集中在铁路、航运沿线
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安达、黑河、富锦等城镇,并成为铁路、港口货物中转枢纽,其中运
量较大的是哈尔滨。
1903年至1910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至宣统二年),哈尔滨人力车、畜力车年均为铁路车
站和港口码头集散货物运量多达数10万吨:①(①东北县治纪要。)其中,运出各类货物有
食盐27.7万吨,石碱5456吨,木材及建筑用品1.8万吨,木炭12.5吨,牛1100头,猪4000头,
蜡烛12.6万箱,烟草292.5吨,石灰2700吨,肉类130吨,羊350头。输入各类货物有谷类2.4
万吨,砂糖8000吨,食盐3642.5吨,蜡烛4400箱,烟草500吨,蔬菜322.5吨,木材及建筑用
品1.7万吨,织物1.5万吨,茶叶7000吨,火柴500吨,石碱10.5吨,麻袋1000万条,铁及铁制
品9000吨,石灰15.5万吨,木炭83吨,肉类109吨,羊1.54万头,牛4.65万头,猪1万头。
1912年至1915年(民国元年至4年),黑龙江地区每年冬季参加运输的畜力车5万余辆,
年均运往长春的粮食25.4万余吨,输入黑龙江的杂货13万多吨。1916年至1923年(民国5年至
12年)年均运往长春的粮食46.4万吨,输入黑龙江的杂货14.5万吨。在此期间,参加运粮的
马车最多达15万辆。1924年(民国13年)后长途货物运输多由铁路承担,公路长途货物运输
相对减少。1927年至1931年(民国16年至20年)“九·一八”事变前,年均运往长春的粮食
11.2万吨,比前期年运量减少3.1倍。
东北沦陷期间,公路货物运输主要由日本国际株式会社垄断。日本侵略军为大肆掠夺黑
龙江资源,不断扩展汽车和畜力车运输。据《满洲开发四十年(上卷)》记载,1935年至19
38年(民国24年至27年),汽车和畜力车为哈尔滨、依兰、莲江口、佳木斯、桦川、富锦、
黑河等航运码头集散货物453万吨。1938年至1942年(民国27年至31年)汽车和畜力车为哈尔
滨、三棵树、八区、齐齐哈尔、牡丹江、林口等铁路车站集散货物1165万吨。1944年(民国
33年),黑龙江地区的火车、汽车集中运军用物资。日伪政权强迫动用城乡畜力车21万辆,
占全区总车数的91.3%,运输粮食380万吨。
解放战争期间(1946年至1948年),黑龙江地区公路运输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主要承担支援解放战争,恢复工农业生产及保障人民供给等物资运输。仅运输粮食一项共17
0.4万吨。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货运量与日俱增。1950年至1952年,松江、
黑龙江两省公路运输部门组织国营、私营及机关企事业各种车辆完成货运量2443万吨。1953
年,国家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保证工程建设物资运输任务,每年组织大批
农村马车参加运输。
1953年至1957年,黑龙江省完成货运量15968万吨,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增长2.9倍。19
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大炼钢铁,黑龙江省公路货运量急剧上升,运力严重紧
缺,公路运输以保钢保粮为重点。3年共完成货运量21005万吨,比“一五”计划时期增长1.
2倍,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黑龙江省大批基本建设工程下马,
公路货运量大幅度减少。至1965年,黑龙江省共完成货运量13658万吨,比前3年下降61%。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生产虽然遭受干扰破坏,但由
于广大职工坚守岗位,保证了运输生产任务的完成。同时,运力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汽车
运输已取代了大批畜力车运输。10年间黑龙江省共完成货运量48050万吨,比前5年年均增长
76%。
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公路运输出现了多层次、多渠道、
多种形式的格局,各种机动车辆迅猛发展,基本实现了机械化运输。运输经营方式灵活多样
,货运站点遍及城乡,加速了货物周转。1985年,黑龙江省完成货运量7412万吨,比1979年
增长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