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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粮食、煤炭、木材运输

  黑龙江省地处寒冷地带,大宗整车粮食、煤炭、木材等货物运输,多集中在结冻期间进 行。
    一、粮食运输
    黑龙江省是国家商品粮基地之一。粮食运输占公路货运量1/3,每年粮食收购调运多集 中于11月至翌年3月中旬解冻前。公路运输部门根据其运量大、时间短、要求急的特点,按时 组织车辆突击抢运。
    解放战争期间,粮食运输主要依靠农民以畜力车、爬犁运到粮点或粮库。据不完全统计 ,1946年,松江省运输公粮14.3万吨;1947年,松江省运输公粮19.2万吨;黑龙江省运输公 粮28万吨;1948年,松江省运输公粮28.4万吨;黑龙江省运输公粮38万吨;1949年,松江、 黑龙江两省集运粮食42.5万吨。
    三年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黑龙江省粮食收购调 运量逐年增加。公路运输部门根据每年粮食调运计划,统一组织调动城乡畜力车和汽车,集 中运力,集中时间,在解冻前把非铁路沿线的粮食抢运到铁路沿线。仅1956年全省组织部分 汽车和城乡畜力车3万多辆,运输粮食47万吨。
    “大跃进”期间,黑龙江省由于公路运力紧张,粮食运输受到一定影响。1958年计划运 粮58.3万吨,至1959年3月完成45.4万余吨,占计划运量78%。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为保证 国家粮食调运,共抽调汽车832辆。其中公路运输部门汽车397辆,粮食车队汽车180辆,哈尔 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市机关企事业汽车255辆。分赴拜泉、青冈、明水、嫩江、 海伦、绥化、望奎等县。同时各县组织畜力车9680辆,共运输粮食27万吨。1960年,黑龙江 省人民政府成立粮食调运指挥部,有经委、粮食、交通、铁路、航运等部门参加,下设办公 室,统一组织粮食调运。至1961年,共组织城乡汽车和畜力车8900辆,集运粮食122.8万吨。
    1969年,按照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战备抢运边粮的指示,公路运输部门抽调专 业和社会其它部门汽车1000辆,历时3个月,抢运合江、黑河等地边粮54万余吨。
    70年代,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汽车相继增多,同时粮食部门汽车自运能力也有所加强 。粮食运输一般由各地、市、县安排完成,而由省统一组织车辆抢运粮食的情况有所减少。 但在此期间,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集中组织车辆运粮仍有5次:
    1970年,组织市县运输公司和省战备汽车队汽车565辆,抢运合江、黑河、呼玛、嘉荫等 地粮食39万吨。
    1973年,组织市县运输公司和省战备汽车队汽车517辆、挂车360辆,省粮食汽车队汽车 400辆,并组织马车9000余辆,完成集运粮和调运粮79.3万吨。
    1975年,组织市县公路运输部门和机关企事业部门汽车1071辆,挂车215辆,马车1.5万 多辆,完成合江、嫩江、松花江地区各县及嫩江、克山国营农场粮食120多万吨。
    1976年1至3月,组织公路运输企业和各城市机关企事业汽车共874辆,挂车663辆,参加 绥化、嫩江、合江、松花江、黑河、牡丹江等6个地区冬季粮食集运,各地为提前完成集运任 务,均选好车强人开赴第一线进行昼夜奋战。合江地区交通局集中8个市县运输公司先进班组 和个人110辆汽车带挂车,突击抢运萝北县的名山、宝清县的小清河、铙河县的小加河等“难 运粮点”和“死角粮点”任务中,广大职工克服路险道滑,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 精神。副局长刘清海(佳木斯市运输公司汽车驾驶员全国劳动模范)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 ,有时驾车连续工作38个小时,185公里的运距,别人1天1个往返,他跑2个往返。佳木斯市 运输公司经理刘洪跃,虽年过六旬,白天仍开车带队抢运,晚间还参加抢修车辆。其它地区 的车辆也是你追我赶,积极抢运。因此,提前完成了全省冬季集运粮60多万吨。
    1979年12月至翌年3月,组织市县公路运输部门汽车469辆,沈阳军区支援汽车50辆,完 成萝北、饶河、同江等县边粮18.5万吨和军粮3.6万余吨。
    1980年后,黑龙江省各市县均建有粮食汽车队,每个车队拥有汽车20至60辆,基本适应 粮食运输需要,而公路运输部门出车运粮较少。1985年,黑龙江省粮食欠收,省公路运输部 门抽调汽车70辆,由吉林省运进玉米1500吨。
    二、煤炭运输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产煤地区。新中国成立后,煤炭生产迅速发展。煤炭长途运输,主 要由铁路、水路承担。短途运输,则由煤矿和公路部门组织,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各煤 矿自行增加汽车、畜力车和轻便轨道运输;二是依靠社会各部门汽车和城乡畜力车运输。19 59年至1960年,由于煤炭调运量增加,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先后抽调汽车650辆,沈阳军区 支援汽车20辆,分赴鹤岗、双鸭山、鸡西、勃利等煤矿抢运煤炭。至1961年3月,共抢运煤炭 65万吨。
    为加强集散煤炭运输领导,1961年部分市县成立煤炭运输指挥部,交通、煤炭、商业部 门合署办公,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的办法运输。
    1962年至1974年,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每年都抽调汽车200至300辆支援各矿煤炭集运 。
    1975年,黑龙江省外调小窑煤100多万吨,根据历年统一组调车辆而出现的食、住、油料 供应、修车困难等问题,采取谁要煤谁带车进矿运输,因而各矿区均驻有外地运煤车辆。鹤 岗矿区有60多辆,双鸭山矿区有80多辆,七台河矿区有100多辆,鸡西矿区有120辆,最多达 230余辆。
    1977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拨给省交通厅专供运煤汽车60辆,其中分配给鸡西运输公司 30辆,鹤岗和双鸭山运输公司各15辆。从而缓解了3个矿区运煤车辆的紧张状况。
    1984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采用长途汽车运煤的建议,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曾 组织哈尔滨、佳木斯运输部门汽车200多辆到依兰沙河子和七台河煤矿往哈尔滨、佳木斯等地 直接运煤,但因运价较高,用户负担重,仅试运20天便停运。
    三、木材运输
    黑龙江省为国家木材重点产区之一。木材采伐和运输多在冬季进行。主要由林业部门组 织承运。
    1953年,为支援城市工程建设,松江省运输公司组织20辆汽车去冷山运输木材16万立方 米。
    1956年11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为解决集材运力不足,抽调部分县胶轮马车566辆。其 中安达县50辆,拜泉县100辆,明水县100辆,延寿县100辆,依安县216辆。各县自带粮草, 分赴伊春、乌敏河、五道库、翠峦、大丰、五营、红山等林区支援木材集运和基建物资运输 。至1957年4月,共运输原木7000立方米,车立柱、矿柱木材4000多立方米,基建材料1万余 吨。
    1960年,为抢运困山木材,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 共抽调汽车600辆,分赴大兴安岭、伊春、沾河等林区突击抢运木材50万余立方米。
    1961年后,随着林业和其它部门汽车和拖拉机的增加,黑龙江省公路运输部门不再统一 调车进山集运木材,而各地基建和民用木材,均由当地安排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