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装卸搬运行业

  1840年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国家侵入中国,强迫清朝政府在东北地区开放16处商埠。 黑龙江境内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瑷珲、依兰、宁安等地,变成帝国主义国家倾销商品、掠 夺资源的场地。1871年(清同治十年),黑龙江汽船公司成立,有汽船、货船66艘,后各增 至百余艘,航行于黑龙江、乌苏里江。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松花江水域有了沙俄轮 船航行,俄商廉价雇佣中国劳动力,为其搬运装卸货物。从此,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镇 ,开始有装卸搬运行业。当时,从业人员为数不多,有山东、河北等地逃荒而来的农民,也 有当地的贫苦百姓,多在港站码头、货栈、旅店进行装卸搬运。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竣工通车,松花江上的商船增多,哈尔滨成了铁 路、水路、陆路货物集散的中心。俄商通事(翻译)冯某和脚行把头吕太掌管的装卸搬运工 人已达千余名。1904年至1905年(清光绪三十至三十一年),哈尔滨平均每年输出输入的大 豆、粮谷、木材、煤炭、食盐、日用杂货的装卸搬运量达103万吨。1917年(民国6年),哈 尔滨装卸搬运已被把头张殿玉、阎洪详、张明福、杨玉太等人把持,各自掌管三五百人,作 他们的基本工。货源多时,把头临时从社会上雇佣散工。大把头、二把头、小把头分别索取 收入的30%、15%和5%,工人拿到的工钱却很少。1923年(民国12年),军阀吴俊生任黑龙江 省督办时,设邮船局,垄断了江运码头的装卸搬运。哈尔滨傅家甸(道外区)头道街成立了 戌通脚行、鸿记货栈。同年8月,日商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在哈尔滨设立了支店。1926年(民国 15年),在傅家甸、双城堡、满沟(今肇东县)、安达、一面坡、海伦、佳木斯、富锦、三 姓(今依兰县)、莲江口等地设营业所,经营运输并掌管了一部分装卸搬运工人。1927年( 民国16年),东北三省交通委员会,为控制江运,同外商竞争,以东北航务局、东北海军江 运部等6家船只为主,组成东北联合航务局,哈尔滨港口码头已由7大家占据,并控制了港口 车船装卸搬运。1928年至1931年(民国17至20年),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嫩江及呼 兰河等港口,每年装卸搬运的货物在60至78万吨之间。此时,哈尔滨的装卸搬运由大把头戴 风林四兄弟、崔庆怀3兄弟垄断。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从1932年4月起,凡在铁路、港口装卸 搬运货物、劳力承包等项作业,全由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和日商国际运输株式会社所设支店、 营业所操纵控制。称装卸搬运工人为“国际脚行”。同时,也有日商、俄商经营包装、托运 业。那时,汽车、马车主要为铁路、港口、粮栈、货栈集散物资,装卸搬运作业多数由汽车 、马车操作者进行自装自卸。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装卸搬运业曾一度萧条,大部分工人自谋生路。1946年 ,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政权建立,运输生产开始恢复,车站、码头军需民用物资装卸量日益 增多。到1949年,仅哈尔滨市就有装卸搬运人员2400人。其中:大小把头191人。荣军运输公 司在哈尔滨、滨江火车站设办了托运,包装业务。
    1951年2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黑龙江、松江省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 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分别作出了彻底废除搬运事业中封建把 持制度的决议,向所辖市县发出了指示。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开展了清查封建把头的 斗争,废除封建把持制度。同时,整顿了各市县运输公司并改称搬运公司(站),统一承办 装卸搬运。1953年,国营搬运公司(站)开办了联运业务。实行货物装卸、发运、包装、提 取、保管一条龙服务。
    1954年,黑龙江省根据东北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撤销了各市县搬运公司( 站),恢复了运输公司(站),将1300名装卸搬运工人移交航运、粮食、煤建等部门,转为 国营固定工人,为本企业服务。1956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 山、鹤岗、安达、拜泉等9个市县,将原由公路运输工会领导的1000多名装卸搬运工人移交给 当地运输公司统一管理。全省公路运输系统已有装卸搬运工人2241名。其中:哈尔滨市1260 人,齐齐哈尔市530人,佳木斯市127人,牡丹江市71人,鸡西、双鸭山、鹤岗、安达、拜泉 等市县共253人。这些市县均成立了装卸公司、大队(社),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运输公司选 派了干部,以加强对装卸企业的领导。装卸大队(社)实行民主选举干部,独立经营,自负 盈亏。装卸企业除留部分工人承担汽车装卸作业外,其余工人被派到铁路专用线或驻厂服务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短途运输群众运动的指示》,中共黑龙江省 委、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召开广播电话会议,号召各行各业积极投入这场群众运动中来。 厂矿、企业、人民公社、街道,积极组织人员,抽调车辆,组建了亦工亦运、亦农亦运的运 输装卸队,参加短途运输和装卸。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各地 交通部门对装卸企业进行了整顿,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贯彻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以优质服务取得用户信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4个大中城市的装卸企业 普遍建立服务网点,有50%工人常驻工厂、货站。
    1964年,在哈尔滨等大中城市成立了运输合作社联合社,统管民间运输和装卸搬运企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黑龙江省装卸企业的生产和管理秩序遭到干扰、破坏 。有些装卸企业一度终止执行省内颁发的有关装卸规定,自行确定装卸收费标准。
    1978年之后,由于实行改革开放,装卸行业发生了新的变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 江、佳木斯、鸡西、鹤岗、七台河、双鸭山、大庆等9个市和伊春、大兴安岭、黑河、绥化、 松花江5个地区以及交通、铁路、林业、煤炭、商业、农垦系统和一些工厂、街道,新建了一 些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装卸企业,形成了国营、集体、个体并存的装卸专业队伍,活跃了装卸 市场,方便了用户。
    黑龙江省交通装卸企业,在装卸行业竞争的形势下,树立服务第一,用户第一,信誉第 一,质量第一的思想,走访用户,广泛听取意见,制定改革措施。哈尔滨市装卸公司,是一 个拥有8400人的队伍,占全省交通系统装卸人员总数44%。其中:驻厂服务有3954人,占公司 人数47%。这个公司坚持以装卸为主,开展文明服务,多方招揽货源,并根据市场信息,广开 生产门路。组建了大件车队,承担对超长、超重大件和水泥预制板货物的起重、搬运、安装 作业。同时,还建立了汽车运输与修理、综合服务企业。齐齐哈尔市装卸公司,在经营管理 上,砸了大锅饭,推行经营责任制与费用指标分解,按基层单位的生产能力,签订利润、费 用承包合同,实行包货源、定人员,包产值、定分配,包费用、定指标,包利润、定奖惩的 四包四定,工资费用核算到班组,收益分配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分配形式采取 基本工资、计税工资、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加补贴等四种,将责、权、利统一起来。对多余 人员、待业青年,安置他们经营日用百货、建筑施工、饮食服务、服装裁剪、机械加工、废 油再生和包装托运等30多项,40多种产品。牡丹江市装卸公司,为争生存,求发展,向起重 、搬运、设备安装一条龙服务方向发展。先后承担了牡丹江面粉厂、一面坡啤酒厂、桦南造 纸厂、八面通制油厂的高、大、难设备吊运及安装。
    由于工厂、矿山、街道及个体自办装卸企业的增多,交通装卸企业的生产任务相对减少 。一部分工厂、企业为安排本单位多余人员、待业青年而辞退了交通装卸企业的驻厂工人。 据统计,1980年至1985年之间,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北安、肇东、绥化、尚志、嫩 江、克山等市县共辞退驻厂装卸工人4048人,占职工总数的32.1%。齐齐哈尔市装卸公司,1 979年前在铁路专用线作业有104条,驻厂服务网点有37个,而1985年在铁路专用线作业只剩 29条,驻厂服务网点减至7个。
    1985年,黑龙江省共有装卸(包装)企业1247个,从业人员57733人,年完成装卸量134 70万吨。其中:交通系统有装卸(包装)企业109个,从业人员14703人,年完成装卸量4622 万吨。在上述装卸(包装)企业和从业人员中,工厂企业内部和社队办的有805户,从业人员 306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