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公安机构
黑龙江省公路交通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70年代以前,未设专门机构,只指定专人负责
。1980年11月,在黑龙江省交通局内增设保卫处,编制6人。任务是负责直属在哈尔滨单位的
安全保卫工作。1984年7月,组建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任务是全面负责直属在哈尔滨单位的
安全保卫工作和对地(市)县(市)交通公安部门及交通公安派出所的督促、检查、指导。
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既是省交通厅的职能部门,又是省公安厅的派出机构。
1985年,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内部机构有:政治处、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四科
和防火科等7个科(室),编制30人,经费列养路费开支。
为了加强对公路运输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自1980年起,在49个县公路客运站建立公安执
勤室,个别县建立派出所,共有干警218人。1985年9月,为维护公路运输治安秩序,作好各
项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开始在部分县建立公路交通公安派出所。年底,全省
共建71个公路交通公安派出所,有干警7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