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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通公安机构

  黑龙江省公路交通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70年代以前,未设专门机构,只指定专人负责 。1980年11月,在黑龙江省交通局内增设保卫处,编制6人。任务是负责直属在哈尔滨单位的 安全保卫工作。1984年7月,组建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任务是全面负责直属在哈尔滨单位的 安全保卫工作和对地(市)县(市)交通公安部门及交通公安派出所的督促、检查、指导。 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既是省交通厅的职能部门,又是省公安厅的派出机构。
    1985年,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内部机构有:政治处、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四科 和防火科等7个科(室),编制30人,经费列养路费开支。
    为了加强对公路运输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自1980年起,在49个县公路客运站建立公安执 勤室,个别县建立派出所,共有干警218人。1985年9月,为维护公路运输治安秩序,作好各 项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开始在部分县建立公路交通公安派出所。年底,全省 共建71个公路交通公安派出所,有干警7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