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科研机构
第十九章 科技管理
1949年至1957年,黑龙江省公路交通部门尚未建立科技机构。公路交通科技人员只能结
合生产实际进行一般性的技术研究。
1958年8月,交通部直属第四公路工程局和第四公路勘察设计分院的部分干部和科技人员
1500多人下放到黑龙江省,并带来一些试验仪器和设备。同年11月,黑龙江省交通厅组建了
公路局设大队,承担全省公路、桥梁的新建改建测设任务。1959年1月,黑龙江省交通厅又建
立了交通科学研究所。当时所内只有16人,主要是与公路设计、施工部门和运输企业配合,
进行有关道路翻浆、汽车节油、小型机具革新等应用技术的研究。而后,黑龙江省交通科学
研究所,设有道桥、汽车、筑路机械、船舶、港口机械、情报研究室及土工、油料试验室。
1964年全所科研人员增加到40多人,其中工程师3人,技术员10多人,并配有比较完善的常规
试验设备和技术图书资料。
1964年4月,黑龙江省交通厅设置技术室,负责设计文件审批、施工方案审查、重点项目
检查验收、科研项目和双革项目确定,以及科技政策贯彻实施等事宜,开始把全省的公路科
技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之中。
1966年夏,黑龙江省交通厅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承担全省公路、桥梁
、工程地质等方面的勘察设计和可行性研究任务。
在“文化大革命”中,科学技术研究受到阻碍和摧残,科技人员几乎全部到干校或农村
锻炼,很多技术资料遗失或烧毁,一些试验设备被损坏,科研工作基本陷于停顿状态。
“文化大革命”后期,黑龙江省公路交通设计、科研、生产部门的技术机构逐步恢复和
建立,下放技术人员陆续抽回工作岗位。1975年10月,黑龙江省交通局设立生产技术处。19
83年,黑龙江省交通厅将生产技术处撤销,成立科技处、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全省公路交
通的科技管理。省公路局设立技术室,省运输管理局设立技术管理科,省路桥公司设工程技
术处,省客车厂、省筑路机械制造厂设立设计、工艺、技术研究等科室,皆配有专业技术人
员。同时加强了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和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的科研力量。地、市、县交通部门亦
相应地设置了技术研究科室。各级公路交通部门科技机构的建立,促进了全省公路交通科技
的发展。
到1985年,黑龙江省公路交通系统已形成了以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为主的与设计、施工和
运输生产相结合的科技队伍。
黑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共有职工112人,其中高级专业人员13人,中级专业人员32人。
沥青、水泥、土工方面的常规试验设备和桥梁、汽车检测设备已得到更新和增加,从科技发
达国家进口许多先进仪器,其中有用于道路试验检测的液缩限联合测定仪,连续平整度试验
仪,马歇尔稳定度测定仪,取芯机;有用于桥梁检测的超声波检测仪、光弹测定仪;有用于
汽车试验检测的通用直轮仪、DF311/FP214型耗油计、汽车分析仪。还配备了TQ大型计算机
、微机、复印机等。已具备了公路交通方面的综合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