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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精神文明建设

  黑龙江省公路交通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从198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开 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号召开始的。多数单位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改善卫生环 境,整顿生产、工作秩序,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交通监理所、站积极推行“规章制度条 理化、工程秩序规范化、庭院园林化、卫生经常化、文明用语普及化”。公路站(段)、道 班,自己动手,清除垃圾,植树种花,改变环境面貌。汤源、明水、兰西、肇州等站(段) ,建成了一些文明路段。省各公路工程处在工程驻地铺设甬道,种花种草,达到环境整洁、 优美。公路客运站把改善站容站貌、整顿客运站秩序,作为文明“窗口”建设的主要内容。 到年末,全省公路交通系统共涌现出各级卫生先进单位247个。
    1983年,黑龙江省公路交通系统转入以“治差”为重点,不断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 质量。公路运输部门普遍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旅客”大讨论及“百日优质服务”、“百日 安全”竞赛活动,在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上下功夫,并开辟营运路线,增加站点、班次。客 运班车实行早进城,晚归乡,夜宿农村,方便了群众。公路养护部门把管好路、养好路、创 建文明路作为重点,提高路况,改善行车条件。
    1984年,黑龙江省交通厅直属单位组织“学雷锋小组”、“送温暖小组”、“为您服务 小分队”213个,做好事2.71万多件;涌现出120个集体典型和480名个人典型。全省公路交通 系统,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18个,地、市级文明单位132个,县级文明单位109个。还涌现出 优秀中年知识分子黄瑞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乘务员、全国三八红旗手潘丽娟,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模范监理所长刘文甲等。黑龙江省交通厅机关由于热情、周到为基 层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
    1985年,全省公路交通系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初步形成了条块结 合,以块为主,一起抓、一起上的形势,促进了公路交事业的发展。公路客货运输得到加强 ,已建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大庆、黑河、集贤(福利屯)等8个客 运中心和开辟零担货物运输网络;公路路况有所改善,在遭受严重翻浆和水毁的情况下,年 好路率达到63%;养路费征收突破了3亿元;交通工业有4种产品获得“金杯奖”、3种产品获 得优秀新产品奖,龙江客车质量获得全国同行业行检第一名;交通安全4项指标全面下降。到 年末,全省交通系统涌现出“文明单位标兵”38个;“文明系统”4个;“文明单位”97个; “文明单位建设先进集体”106个;“先进个人标兵”34名;“先进个人”1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