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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黑龙江水系由黑龙江本流及1918条支流和湖泊组成。其流域地跨中国、苏联、蒙古3国, 流域面积在中国一侧为88.3万平方公里。总流路长度为28680公里,与长江、黄河、珠江并 称中国四大水系。
    该水系在黑龙江省的主要河流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牡丹江和呼兰河、 挠力河、松阿察河、通江子以及兴凯湖、镜泊湖。其中黑龙江、乌苏里江、松阿察河、兴凯 湖是中苏界河(湖),长达3656公里。各条河流总通航里程为7000余公里。流域地处寒温带 ,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是全国气温最低的水网地区。每年冬季漫长,河流结冰期长达5、6个 月。因此,所有河流均为季节性通航,年通航期在210天左右。中、洪水位可通航500至1000 吨级船舶,枯水期需减载航行。
    黑龙江流域横贯本省8个地区33个市县。是一个资源极为丰富的地区,盛产木材、煤炭、 石油和粮谷,对发展水运十分有利。大量的考古发现和历史文献记载表明,黑龙江流域很早 就是中国的满、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汉族人民的祖先劳动、生息的地方 。他们靠山围猎,近水捕鱼,利用河网密布这一自然条件,开始了早期的水运活动。牡丹江 右岸(黑龙江省海林县)石壁岩画上的一叶轻舟,描绘了原始社会后期的渔猎活动。
    这是黑龙江古代船型的最早见证,距今已有3200余年的历史。
    战国至秦汉时期,黑龙江水运活动的基本特点,是以原始的渔猎生活、生产及朝贡为主 要内容而展开的。后汉时期(公元25—220年),挹娄人(肃慎的后裔)的水运活动比较广泛 ,除牡丹江、松花江的干流以外,还活动在库页岛以南的沿海地区(今苏联滨海省)。
    从魏初(公元220年)到元末(公元1368年)这一千余年的历史进程中,黑龙江水运和历 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交往息息相关。水运从原始的生产、朝贡之中脱颖而出,逐渐 进入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通聘往来和部族争战当中;水运活动的范围,也从黑龙江水系的内 河,发展到堪察加半岛、库页岛、日本海及山东半岛以北的沿海地区;与此同时,还成为与 中原贸易往来的水陆大道,开辟了通聘日本的海上交通。
    被誉为“海东盛国”的唐渤海国(公元698—926年)时期的水运,是古代黑龙江水运的 一个高峰。在其存在的229年中,向唐朝进贡多达143次;开辟了一条从京都(上京龙泉府, 位于牡丹江流域,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渤海镇)到长安的水陆道路,史称“鸭渌·朝贡道” ,亦称“鸭渌——登洲道”。这条朝贡大道全长约3000余公里,其中的江、海水路部分长约 1065公里(史载旧程)。当时,日本的使臣也通过此路中转渤海,达于本国。史家评誉:长 安至渤海而达日本的这条交通线,是足以同汉代的丝绸西路相媲美的“东方丝路”。
    渤海同日本通聘贸易达37次,首次开辟了横越日本海的“龙原——日本道”,从渤海国 的盐州(清代称毛口崴,今苏联克拉斯基诺)横跨日本海直达日本的越前、能登、加贺。通 过这条航线,中日两国人民进行了频繁的文化、经济贸易往来,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条 海路,通航达两个多世纪。
    辽代,黑龙江下游和松花江干流的水运是专门为辽统治者服务的“鹰路”(朝贡海东青 )。这条2000多公里长的水路,一直延用到清代,并成为金、元、明、清各王朝经营黑龙江 下游(包括库页岛地区)及与中原联系的重要水陆交通干线。
    金代水运活动的主要特点是漕运。在大规模的漕运当中,自然形成了一些水运古港,如 金上京会宁港(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南距哈尔滨市30公里)、蒲峪港、肇州港、隆州港 、胡里改港等等。同时,开凿了古代黑龙江的第一条人工运河——“金兀术运粮河”。至今 ,这条人工运河仍作为哈尔滨与阿城的自然分界线,横卧在松嫩平原上。
    在成吉思汗、忽必烈统一黑龙江流域及骨嵬(今苏库联库页岛)的过程中,不仅沿用了 金代的水路,同时,还完善了驿路交通,建立了许多“站赤”(即驿站),构成了四通八达 的水陆交通网络。
    实际上,辽、金、元时期的水运,已从渤海国大规模水运活动的峰巅滑落下来,水运形 式的单一和相对集中是这一时期航运的基本特点。
    明代(1368~1644年),黑龙江水运日渐复苏。在郑和七下西洋的同时,黑龙江上出现 了大规模航运活动——太监亦失哈在20余年中,以钦差大臣的身率巨舡(大船)50艘,官兵 3000人巡视黑龙江下游的奴儿干及海外苦夷(即库页岛)地区达10次之多。此时,松花江、 黑龙江2000多公里的水运航线空前活跃。并在松花江上游的大乌拉村(今吉林市附近)建立 了造船厂,派匠卒数千人兴造漕舟。许多中外学者潜心研究了亦失哈航运活动的历史见证— —永宋寺及两座永宁寺碑,他们的著作证明了亦失哈航运活动的规模及影响之深广。
    黑龙江地区是清朝(1616~1911年)的“龙兴之地”,这一时期的水运活动是以著名的 雅克萨反击战为背景展开的。
    从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沙皇俄国不断派遣船只,几十次武装入侵中国的黑龙江、乌苏 里江、松花江流域,在中国的领土上非法建筑阿尔巴津(即雅克萨)、尼布楚等城堡多处, 置兵屯守,妄图久占。清政府为反击沙俄的侵扰,在东北七镇驻扎军队,组建黑龙江水师营 。其军粮、装备的补给主要靠松花江、嫩江、黑龙江的水路运输。康熙帝曾两次出巡东北视 察水师防务。当时,清军拥有各种大小船只500余艘,仅在雅克萨反击战中,就出动由3000人 组成的水路大军和150余艘舰船参加战斗。这个时期,水运在战争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战争 也推动着水运向前发展。
    由于战争进一步完善了水陆交通,因而,雅克萨反击战之后,黑龙江地区的商旅日益增 多,水路航运更为活跃——出现了区域性的商运。嫩江齐齐哈尔江畔的“楚勒罕”(水运集 市名称)、牡丹江宁古塔地区的进贡水集以及黑龙江下游的贡貂和赏“乌绫”活动,都集中 反映了战后水运的繁荣。
    《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清政府实行“巡边”(即巡逻中俄边界)制度,以防止 俄入越境。这种以水路为主的巡边活动一直持续了近两个世纪。
    近代(1840~1949年)黑龙江航运大致分为:俄国独霸航权、民族航运业兴起、东北沦 陷和解放初期4个阶段。
    19世纪中叶,沙俄用武力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和《中俄续增条 约》(即《中俄北京条约》),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并 入俄国版图,把原属于中国内河的黑龙江、乌苏里江、变为中俄两国界河。
    黑龙江水系早期的轮船运输业,是从俄轮的入侵开始的。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沙 俄即成立阿穆尔商船公司,中东铁路建成后更成立船舶部,肆意侵犯我内河航权。
    到1911年(清宣统三年),俄国在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黑龙江上营运的轮船增至 262艘,驳船289只,年货运量达133万吨,掠夺松花江流域腹地的粮食、木材、煤炭等资源。 至此,沙俄完全独霸了黑龙江水系的航运。
    黑龙江水系的中国民族航运业始于清末,兴于民初,大体经历了由创立到中兴两个阶段 ,走过了分散、竞争、联合的曲折道路。
    1906年至1918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至民国7年)是民族航运业创立阶段:资金短缺,运力 薄弱,规模较小,经营困难。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苏俄政府执行“船舶收归国有”的政策,旧俄船主争相 卖船,这就为黑龙江民族航运业的大规模兴起开了方便之门。其后,陆续成立了哈尔滨戊通 航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海军江运部、东北航务局等大小官商航运企业50余个。其中比较有 影响的航运企业即为哈尔滨戊通航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戊通公司)。
    戊通公司创建于1919年3月1日,拥有轮、驳船49艘,股本200万元。除在哈尔滨设立总公 司外,还在黑河,海兰泡(布拉戈维申斯克)、伯力(哈巴罗夫斯克)、庙街(尼古拉耶夫 斯克)设有分公司。开辟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主要营运航线8条,计5500多公里 。戊通公司曾以黑龙江民族航运业第一个大型、正规的水运企业而盛极一时。它的成立标志 着黑龙江水系的民族航运业已经步入了中兴时期。
    随着民族航运企业的增加以及外轮源源拥入松花江,围绕航线、运价展开的竞争日益激 化,出现了民族航运业内部、中外轮运之间、外轮之间的激烈角逐。在这场复杂的竞争当中 ,黑龙江水系的各民族航运企业,越来越意识到水运管理和联合起来的重要性。东北联合航 务局,就是在这种形势下诞生的。它以东北航务局(由戊通公司改组而成)为核心,联合东 北海军江运部、奉天航业公司、东亚轮船帐房、沪滨航业处、滨江储金会、双合盛,组成官 商7家航业的联合实体。拥有股本603万元(银元),船舶118艘(机动船53艘),占民族航运 业总动力的60%左右。在其最初两年的营运中,获利达410多万元。年水运量由戊通公司时期 的50万吨左右,增加到70——80万吨。
    1931年初,57家官商船主将310艘船联合在一起,创立了哈尔滨官商航业总联合局,实现 航业大联合。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侵华日军很快占领了东北全境,黑龙江航运业随之沦为 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工具。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航运的显著特点有两个:一是航运为军事 运输服务;二是航运作为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三省资源的一个主要运输环节。
    1933一1938年,日本帝国主义全部控制了东北三省的水运,并对原有的民族航运企业进 行大规模地改组。日伪当局首先组建了哈尔滨航业联合局,统一管理船舶运输及码头营业, 而后又改组了哈尔滨造船所,解散了东北水道局,成立了哈尔滨航政局和松黑运输公司等机 构。
    1939年4月,日本统治者又以低价强行收买了全部私人船舶,并入航业联合局,组成北满 江运局。同时,成立松花江帆船航业公会(在依兰、富锦设立分会),把木帆船也牢牢地控 制在自己手里。据日文版《支那水系概论》记载:当时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嫩江 上航行的轮船、驳船计243艘(3.7万马力、11万吨位),帆船3000多只,利用10条航线从事 长短途客货运输。年客货运量的最高峰曾达到71.2万人和88.4万吨(1934—1938年间统计 ,不含军运)。据当时在北满江运局供职的老船员证实,日本统治者经水路运输的军用物资 ,其年运量约在公开运量的一半以上。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投降。黑龙江人民航运随之诞生,开始踏上了崭新的航程。然 而,经历了战争摧残和浩劫的黑龙江航运,却面临着十分严重的困境:码头坍塌,航标毁坏 ,航道淤塞,船舶所剩无几,航运完全陷于瘫痪的境地。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黑龙江 水系的广大船员一面打捞沉船,修复港口,整治航道,一面承担支援解放战争的重任。由于 当时的机动船舶异常短缺,木帆船在支前运输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航运得到初步的恢复和统一,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稳步发展赢得了 时间,奠定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经过了6个五年计划,黑龙江航运 事业迅速发展壮大,形成港口、航运、船厂、航道俱全的综合性企业,对于沟通城乡经济, 促进工农业生产,巩固和繁荣边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适应发展航运事业的需要,造船工业兴起。哈尔滨船舶修造厂在建国前以修船为主,兼 造小型木质驳船和少量小马力蒸汽机拖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增加设备,扩建厂房, 造船能力提高较快,在短短的几年里,就能承造各种大型机动船舶。1954年后,哈船厂相继 派人到南京、广州、梧州、三门峡、天津、内蒙古等地设造船工地,为兄弟省市制造了急需 的内河船舶。1966年后,在制造各种船体的同时,开始研制船用柴油机,造船、造机同步进 行,落后的蒸汽机明轮船舶被陆续淘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造船能力大幅度提高, 生产出一批分节顶推船、双体客船、大马力推轮和高速军艇等具有现代水平的船舶。
    据35年来的不完全统计,哈尔滨船厂为全省航运、水产、水利、农业及边防制造各种船 舶808艘、19.9万混合吨;制造船用柴油机125台、3.6万匹马力。1985年,黑龙江水系共有 大小造船厂、所33个,不断地为省直营和地方航运部门提供运力,促进了内河和界江航运事 业的蓬勃发展。
    随着航运事业发展,加速了航标、航道建设。1952年,首先在松花江干流哈尔滨至同江 间重点航线上设立一等航标。并试制成功锰粉干电池航标灯,采用了双金属开闭器,使航标 灯达到“天黑灯自亮,天亮灯自灭”的自动化水平,结束了用人工点煤油灯的历史。1957年 ,各航线航标灯全部实现了电气化。同时改木质航标为铁质航标,应用荧光漆涂面、塑料灯 具、空气干电池、半导体光敏控制开关,提高了标灯、标质和发光率。1984年,航道技术人 员又研制成功了DH96—DI型导标灯,具有耐用、节电、聚光、照射远的优点,制造技术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为船舶昼夜安全航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从1977年起,逐年解决影响航运生产发展的航道淤塞问题。加强了疏竣力量和水工建设 ,先后修筑导坝、丁坝、锁坝和护坡岸10000多延米,引进6艘大功率挖泥船,使疏竣能力增 加9倍;整治了严重碍航浅滩5处,使松花江干线航道水深在设计水位上平均增加20公分,提 高了船舶满载航行率。特别是历史上被称为“三块石”、“满天星”和“鬼门关”的三姓浅 滩,在旧中国和日伪统治时期未能解决的“不治之症”,经过3年的全面“手术”,第一期整 治工程于1985年完成,使这个“咽喉”要道的水深增加了40公分,航宽增加了10米,保证了 600吨级船舶从内河到界江满载航行,畅通无阻。
    在中苏界江,中方维护航道里程达2558公里。1970年以来,先后接管了我侧44个岛屿上 123座原由苏联管理的岸标,并于1983年,按照中苏双方协议,疏通了黑龙江的“上比良”和 “额图”两个浅滩的主要航道,维护了祖国领土、领水的尊严。
    建设港口码头。建国后,对航线沿岸的公有码头、仓库,实行统一管理,恢复了沿江各 航运站,建立了哈尔滨、佳木斯两个港务局(以下简称哈、佳两港)。在1957——1966年中 ,扩建新港口20处,增设中小航运站35个,增加千吨级泊位24个,扩大了港口通过能力。哈 、佳两大港口的机械操作量达到234万吨,全水系各港站的装卸逐步从挑、抬、扛的繁重体力 劳动中解放出来,加快了船舶周转。“文化大革命”后的9年中,(1977~1985年)通过拨款 、贷款、自筹资金等渠道,港建投资增加到4062万元,充实哈、佳两大港,扩建新建了沙河 子港、绥滨港、肇源港和富拉尔基港。对界江的黑河、嘉荫、奇克、抚远、饶河等航运站码 头进行修建,增加机械设备,促进了整个水系港口生产迅速发展,吞吐量不断上升。
    同时,针对黑龙江水系季节性生产的特点,改革了港口管理办法,实行了冬夏两套成本 核算,改变了长期以来夏盈冬亏的被动局面,使所有港口全部实现转亏为盈。
    十年浩劫使黑龙江航运事业遭到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相继出现14个群 众造反团体,夺权反夺权迭起,武斗不断,局领导机构被冲垮,先后有516人被揪斗,有95人 被遣送回原籍,90多名干部被下放农村插队,非正常死亡达23人,导致航运生产连年亏损。 1974年省直营水运的货运量降到1954年水平,倒退了20年。从1967年到1976年,累计亏损35 22万元。1976年10月,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航运出现了转机。翌年,战胜了枯水威 胁,实现了“三突破一扭转”,即货运量突破200万吨,货运周转量突破5亿吨公里,运输收 入突破1000万元,扭转了企业亏损。从而,结束了水运生产10年萧条倒退的被动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生产、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坚持拨 乱反正,落实各项政策,狠抓企业整顿,加强经营管理,改革领导体制,更新改造船舶,推 动技术进步,使运输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经济技术指标不断刷新。从1981年至1985年的“六 五”计划期间,黑龙江航运系统共完成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达1317万吨、38.2亿吨公里,比 “五五”期间增长24.8%和38.4%,平均每年以5.5%和3.2%的速度递增。
    1985年,在遭受黑龙江凌汛(冰灾)、松花江春季枯水和秋季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 况下,航运局党委领导全线万名职工艰苦奋战,使全省水运生产和利润指标再创历史最高纪 录: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分别为153万人、8914万人公里,为年计划的129.4%和119.7%。货 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完成399.6万吨、13.8亿吨公里,创利润1349万元。比历史最好水平的1 984年分别增长2.1%,11.6%和17.9%,并分别为1949年的18.5倍、37.1倍和98.5倍。这 一年,航运管理局被评为全国企业整顿的先进单位、黑龙江省的文明单位、省直机关的文明 单位标兵。
    1985年末,黑龙江航运根据省内江河众多、航道优越、资源丰富、运力充沛的优势,制 订了“七五”时期的发展规划。以“解放思想,开拓前进,锐意改革,振兴航运”为指导思 想,以“三改、三开、三提高”(改革管理体制、改进分配制度、改造设备和工艺;开辟新 航线、开拓新货源、开发新技术;提高质量、提高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为工作方针, 根据省委“南联北开”战略,进一步搞活水运市场,扩大对苏贸易、劳务出口和修造外轮等 业务,将提前在本世纪末实现航运“翻两番”的宏伟目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谱写更加 辉煌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