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运 输 水路客运历史悠久,古代常以排筏、板船、木帆船载运旅客和物资,既无固定航线,也
无正规票价。直至清末,机动轮船运输开始在黑龙江流域兴起,出现了固定的客货运输航线
,运量逐渐增多,航线陆续扩展。
一、客轮与航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呼兰轮船公司最早开辟了哈尔滨—呼兰间的客运航线,以
“公济”、“先登”两艘轮船运载客货。这是我国客货轮航行于松花江及呼兰河的开端。
1907年,新建立的松花江官轮局(后改为松黑两江邮船局)开辟了哈尔滨—依兰,哈尔
滨—扶余、吉林间的客货航线。
1909年(清宣统元年),巴彦知事阎毓善、商人孟昭汉等创设了商办的龙江轮船公司,
设立专用码头,以龙江号轮船航行于哈尔滨—依兰间。
民国初期,客运相继发展,客货轮增多,航线延伸。
1915年,由扶余商会发起,创立了利国轮船转运公司,从俄国人手中购入轮船两艘,定
名“国兴”、“国安”。航线从松花江上游的扶余到吉林,继而又从扶余延伸到松花江中游
的哈尔滨和下游的富锦,总长达1000公里。同年6月,亚洲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的轮船10余艘,
除航行松花江千里航线外,又开辟了从哈尔滨到齐齐哈尔的嫩江航线。这是从松花江到嫩江
客货航线之始。
1918年,松黑两江邮船局在哈尔滨道外北18道街设了专用码头,将航线延长到黑龙江中
游的黑河、乌苏里江上游的虎林,同时开辟了一条从黑河到虎林的航线,长1250公里,专派
设备精良的庆澜号客货轮营运。
广信轮船经理处是当时官商航业中营运航线较长的企业,主要开辟了4条航线:1.从吉
林到同江,计1330公里;2.从额尔古纳河的室韦到庙街,计2140公里;3.从嫩江县到三岔
河,计685公里;4.从兴凯湖经乌苏里江到伯力,计701公里。4条航线共达4856公里。
1919年至1925年,运力最多、影响最大的戊通航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挽回航权,发展航运
业,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嫩江及额尔古纳河上开辟了近5000公里的客货营运航线
,停靠码头达142个,成为近代黑龙江民族航运业的佼佼者。
当时黑龙江客运同时兼营货运,利用客货轮进行运输。这种客货轮在构造上以运送旅客
为主,在甲板上设有客室,在船舱中装载一定数量货物。当时,沿岸人口稀少,乘客多是山
东、河北来的工人,乘船去黑龙江各金矿,其次是去乌苏里江沿岸种植鸦片的农民及贩卖鸦
片的商人,另一些则是商贩和平民。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了掠夺的需要,组织劳工伐木、采金,运送移民及日本开
拓团人员,再加上调查人员、官吏、各公司职员等,使松花江沿岸的旅客大量增加,客运航
线活跃。
到1939年,伪北满江运局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及嫩江的客运航线,已有13条:
哈佳线(哈尔滨至佳木斯),451公里(当时测定的里程,下同);哈富线(哈尔滨到富锦)
,623公里;哈呼线(哈尔滨至呼兰),49公里;哈黑线(哈尔滨至黑河)1418公里;哈姓线
(哈尔滨至三姓),342公里;哈赉线(哈尔滨至大赉,288公里;哈扶线(哈尔滨至扶余)
285公里;佳黑线(佳木斯至黑河)967公里;佳虎线(佳木斯至虎头),835公里;黑奇线(
黑河至奇克)154公里;黑漠线(黑河至漠河),827公里;额尔古纳拉河线(漠河至吉拉林
)499公里;虎龙线(虎头至龙王庙),272公里。
以上航线均为定期客班航线,以哈尔滨、佳木斯、黑河为起点进行营运。
1940年,伪北满江运局根据客运的需要,又新设了吉林至桦甸;哈尔滨至吉林;虎头至
密山;哈尔滨至江桥;哈尔滨至呼兰、兰西;虎头至兴凯湖、当壁镇6条航线。
为了提高客运能力,于同年建成投产了1艘大马力的高级豪华哈尔滨号快班客轮,运行于
松花江干线上。
为了吸引大量旅客,方便旅行,采取一票通行的办法,即用一张票从汽车到客船,或从
客船到汽车的水陆联运法。
伪北满江运局还备有数艘观光游览船,从哈尔滨到下游44公里处的老山头,开办野游活
动。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乘船,使客运量增加。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苏军将松、黑、乌、嫩4江上有漂浮能力的船舶共计208艘
(其中包括客轮16艘,客货轮21艘),全部作为“战利品”拖往伯力,使水路客运一度中断
。
1946年5月7日,人民政府接管了松花江航务局。为恢复航运,立即组织船员和造船工人
,用1周时间,将已报废多年的同昌号客货轮进行突击抢修,于5月17日首次载客从哈尔滨开
往通河码头,开始了人民的航运事业。
随后,在哈尔滨港区内又抢修出“大兴”、“北海”两艘客轮。已报废7年的福州轮修复
后改名为锦州号客货轮,把滨江号客货轮修复后改为公略号;在黑龙江中游打捞出富江号客
货轮的主副机,安装到新造的黑河号货轮上,打捞出天泰号、老铁山号的主副机,安装到新
造的海兰号货轮上;1949年,又把沉到依兰码头的亚洲号客货轮打捞出来,将其主副机安装
到新造的东北号客货轮上,开始了这些船舶的航行。
松花江航务局和以后的东北航运局从1946年到1949年的3年中,度过了打捞沉船、修复旧
船、白手起家、恢复航运的阶段。至1949年底,已有正式班期的客货轮6艘、总吨位4915吨,
2116客位、1440马力。松花江航务局的客货轮以哈尔滨为中心,上航至嫩江的大赉,下航至
佳木斯;合江轮船公司的客货轮以佳木斯至乌苏里江的海青、黑龙江的黑河为主要航线;黑
河轮船公司的客运则以黑河至上游漠河为主要航线。3个国营航运单位的全线延长里程达387
1公里。
在1949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了适应客运发展的需要,大型客货轮北京号
(900马力、550客位)、上海号(900万力、612客位,于1955年和1956年相继下水,航行在
松花江上客流量最多的哈尔滨至佳木斯之间的客运航线上。
1954年,东北内河航务局归中央交通部直接领导后,客运有了迅速地发展。到1956年,
已有客货轮13艘、5263客位。
1949—1956年间,公私合营的客货轮发展到12艘、998客位;私营客货轮1951年共有8艘
、379客位,到1955年底已达17艘、1538客位。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前5年,即1957至1961年,直营客货轮有13—14艘、5000—700
0客位投入营运。从1962年起,有客轮5艘、客货轮13艘,计7453客位;到1966年,有客轮10
艘、客货轮11艘,计5646客位参加营运。主要航线有(航线距离按1983年计价里程):哈尔
滨—佳木斯,451公里;佳木斯—富锦—同江,239公里;哈尔滨—大赉—江桥,508公里;佳
木斯—饶河,720公里;佳木斯—黑河,983公里;黑河—漠河,827公里。
客运主要航运里程(只计算各航线延长里程,各航线交叉发船的重复里程未计算在内)
计达3484公里。
除上列6条长距离客班航线外,还有6条主要的短途客班航线:哈尔滨—北涝洲,71公里
;哈尔滨—肇源,189公里;哈尔滨—依兰,341公里;佳木斯—依兰,110公里;哈尔滨—富
锦,623公里;黑河—呼玛,256公里。
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期间,客轮数及航线没有变化。但由于受到“运动”的冲
击,客轮班期难以保证。
当进入“六五”计划时期,即1981—1985年,为方便旅客,发展客运,根据各港站的客
流量,进一步编制了快、慢班结合的客运航线,见表1—1。
在“六五”计划期间,地方航运的主要客运航线有:通河县航运公司所属的通河—浓浓
河,37公里;佳木斯市航运公司所属的佳木斯—莲江口,5公里;富锦县航运公司所属的富锦
—绥滨,15公里;富锦~绥东,18公里。
这期间地方航运的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1985年比1981年都增加了1倍多。到1985年,局
直营及地方航运的客货轮运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兹分别列表1—4及表1—5。
二、客运量与客流
黑龙江水系最大支流松花江,是民族航运业开辟客运航线最早的一条江。1919年以后,
戊通公司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嫩江4江都设立了定期班轮,每年客运量约2万人左
右。
1922年至1926年间,戊通公司同中东铁路所属船舶的客运量有较大变化,其消涨情况见
下表1—6。
1924年北京政府下令禁止外国船舶在松花江上航行之后,中东铁路船舶的客运量骤然减
少。1926年中国政府强行没收中东铁路船舶,结束了沙俄在清代开始的入侵松花江营运的历
史。
东北沦陷时期,客运量逐年增加,1931年航期客运量为10.2万人,1932年猛增为32.6
万人。
1933年,伪哈尔滨航业联合局所属的109个码头中,乘船人数超过1万人以上的码头有以
下15个:
1937和1938年,客运量分别突破了70万人。旅客流向按区间划分见表1—7。
1946年人民民主政权组建人民航运,到1949年先后创建了松花江航运局(在哈尔滨)、
合江轮船公司(在佳木斯)、黑河轮船公司(在黑河)3个国营单位,1949年合计完成客运是
8.5万人、1170万人公里。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1955年,局直营完成客运量为35.4万人,6025.5万人公里。公私
合营完成客运量6.6万人,768万人公里。私营完成客运量为26.4万人,381.7万人公里。
公私合营及私营实际完成客运量仅比局直营少2.5万人,而人公里数仅及局直营的1/6强。
局直营客运平均里程为92.4公里,公私合营及私营客运平均里程仅30.5公里。
1956年,局直营客运量为49.5万人,8309.5万人公里。公私合营客运量为22.6万人、
322.4万人公里。
1957年以后,在枯水期三姓浅滩水深大多低于110厘米,哈尔滨直达佳木斯航线客轮难以
通航。航运调度虽然采取联运航线(哈尔滨—依兰,依兰—佳木斯)对旅客实行联运措施,
但旅客仍嫌换船麻烦,多弃水走陆。
1957年直营客运量为56.8万人、8536.6万人公里。旅客平均运距为160公里。1957年到
1966年的10年中,年平均客运量为77。3万人。其间客运量最高年份为1959年,完成113.1万
人;最低为1958年,仅完成51.1万人。
这10年中,除坚持定期班轮客运外,为满足哈尔滨各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集体到大
顶子山、老山头等风景区旅游的要求,每年平均运载游客2.5~3万人次。
1957年,地方航运客运量为34.2万人,547.6万人公里。
1958年以后,原公私合营及私营船舶,其中较大型的客货船、驳船调入局直营;一部份
小型船舶由地方各县成立航运公司进行短途客货运输。1964年,各县地方航运的船舶和客运
量又有发展,年平均客运量在20-30万人次之间。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尽管广大航运职工和船员坚持工作,维护水上交通
,但是正常生产秩序被冲击,客运航线不仅不能正点运行,而且班期也难以按计划实现。乘
船旅客大多数是所谓“大串联”的学生和各单位的“造反派”,以及“外调”人员。这10年
中,平均每年客运量为55.3万人,比1957~1966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平均数减少22万
人,客运量仅占前10年的72%。而且在港口常常发生打骂船员、强行扣船,影响班期的事件。
1976年,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航运事业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1977
—1980年,年平均客运量又恢复到60万人左右。
进入“六五”计划时期,局直营历年客运量波动幅度不大,历年完成客运量如下:
1981年完成 75.4万人 8196.8万人公里
1982年完成 50.5万人 5624.5万人公里
1983年完成 70.0万人 8098.2万人公里
1984年完成 66.8万人 7433.7万人公里
1985年完成 76.6万人 8328.7万人公里
在“六五”计划期间,地方航运的主要客运航线有:
通河县航运公司所属的通河—浓浓河,37公里;佳木斯市航运公司所属的佳木斯—莲江
口,5公里;富锦县航运公司所属的富锦—绥滨,15公里;富锦—绥东,18公里。
这期间地方航运的客运量为:
1981年完成 35.9万人 288.3万人公里;
1982年完成 38.8万人 262.4万人公里;
1983年完成 60.5万人 435.5万人公里;
1984年完成 59.4万人 459.4万人公里;
1985年完成 76.4万人 585.7万人公里;
客运量与客运周转量,1985年比1981年都增加了1倍多。
三、客运运价
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客运运价各有不同。1931年4月,哈尔滨航业公会对黑龙江水系主要河
流(松、黑、乌、嫩江)的客运运价作过统一规定。客票一律分头等、二等、三等、特别三
等、四等共5个等级。头等客票按三等票价加2倍;二等票价按三等加1倍;特别三等按三等票
价加0.5倍。如嫩江航线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四等票价为5.8元(哈大洋,下同),三等票为
8元,特别三等票为12元,二等票为16元,头等票为24元。又如松花江航线的哈尔滨至佳木斯
的三等客票为5.1元,二等、头等票按倍数增加。
乘客每人可带行李2普特(1普特等于16.38公斤),但持半票的孩童仅以1普特为限,头
二等客准带行李2.5普特,超过者照收行李运费。
行李包裹以1普特为单位,按运单里程计费。如从哈尔滨到齐齐哈尔1普特为0.9元,到
佳木斯为1.11元,到黑河为2.82元。
东北沦陷时期,客运运价做了调整。1934年伪哈尔滨航业联合会颁布的客票等级基本与
民国时期相同,但等级票价的费率有所加。如头等客票为三等的3倍,二等为三等的2倍。从
哈尔滨乘船到齐齐哈尔的三等票价为6.4元,比民国时期的1931年降1.6元,但乘二等舱的
票价增2倍为19.2元,比民国时多3.2元。
解放后,黑龙江水系的客运运价,经过几次整顿。1951年,在过去分散、不规律的计费
制度基础上,制定了东北内河航运管理局《客运运价杂费计算规则》。其中客运票价分为普
通、房间两个等级,房间票价高于普通舱位票价的80%。票价基价:松花江(包括嫩江、乌苏
里江)为每公里0.012元,黑龙江为每公里0.014元。票价率是以递远递减、递近递增的原
则制定的。
1957年,客运票价进行改革,实行了快慢船票价,舱位等级由以前普通、房间两个等级
改为一、二、三、四、五等。同时,票价率上调了10%。
随着客轮数量的增加和舱位、航行条件的改善,为了理顺票价,于1963年对客运票价又
进行了调整,平均上调幅度为25%。为便于管理,对舱位级差和票价制度也进行了调整。一是
统一舱位等级,将原一等舱位取消,改为二、三、四、五等;二是将快船票改为加快票。票
价分为普通票价、短途小轮票价和加快票价3种。旅客乘慢船时购普通票,乘快船时,另购加
快票。这样调整,既利于不同旅客乘船要求,也利于船舶有效使用和航线合理安排。
1966年,为了调整水运同其他运输工具间的客运运价比例关系,本着“支农支边便利旅
客,减轻旅行负担”的原则,对客运运价进行了全面调整。于当年4月1日起实行。这次改革
的重点,一是将现行客票票价下调了12.9%;二是不分江别,松、黑、乌、嫩4江统一于1个
票价率;三是四等以上舱位(取消二等客舱)票价包括卧具费;四是行李包裹运价分别按票
价的25%和50%计算,比现行运价略有提高。
1973年,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在客运补充规定中规定:五等票价起码按50公里计算,票价
0.9元;四等、三等票价分别为1.60元和2.10元;现役军人不论因公因私,一律购买全票
;行李按同航线最低等级客票票价的25%计算;包裹运价按行李加1倍计算。
1983年将四等以上票价上调25%,行李、包裹运价上调1倍。
1984年,鉴于沿江各地农民多乘五等舱位,故五等票价没有上调,四等以上票价上调30
%,如原来170公里的四等票价为5.20元,调整后为6.80元;同运距的三等票价由6.70元上
调到8.70元。形成低等不调,中等略调,高等多调,拉开档次的格局。这次调整减少了客运
亏本,趋于收支平衡。与此同时,行李包裹运价也作了适当的向上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