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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佳木斯站

  1932年,“满航”在佳木斯设立航空出张所,当年开办航空运输业务。佳木斯是“满航 ”在黑龙江地区东北部的重要航空基地,1934年以后,佳木斯站与哈尔滨、牡丹江、勃利、 依兰、富锦、抚远、宝清、同江等城市均有航班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决定成立民航佳木斯站,首任站 长唐凯、政委李玉泽。民航投资34.7万元,维修“满航”时期遗留的旧机场和旧房屋。
    1959年11月,开辟哈尔滨一依兰—佳木斯航线。民航佳木斯航站既是地方航站,又是黑 龙江省东北部地区农、林业飞行基地。1960一1961年,航空运输旅客发运量年均572人,货物 发运量年均20.6吨。1962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民航总局决定撤销民航佳木斯站,机 场移交当地航空俱乐部代管。1965年,民航总局决定恢复民航佳木斯站。1966年9月,民航沈 阳管理局使用里—2型飞机,开辟沈阳—长春—哈尔滨—佳木斯航线,每周飞行2班,1974年 11月停航。1975年哈尔滨—佳木斯地方航线改用里—2型飞机飞行。
    1983年4月佳木斯机场按三级机场标准扩建。1985年完工,扩建后的佳木斯机场,可以飞 安—24型飞机。